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渭政办发[2010]114号 |
颁布日期:2010-07-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的意见
渭政办发[201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优化职教资源配置,做大、做强、做优职教事业,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整合我市职教资源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职教资源整合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规模、打造品牌、突现特色、科学发展、提高质量效益为目标,按照扶优、扶强、扶大和稳步实施、有序发展、先易后难、公民办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着力构建以渭南职教园区为龙头、县级职教中心为主体的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切实解决好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部门分头管理、学校布点分散、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等问题,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整合内容
1.规划整合。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切实落实市、县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把职业教育纳入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等。
2.学校整合。一是切实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学校资质。公办职业学校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程序办理;民办学历职业教育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程序审批;民办非学历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由人劳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程序审批,并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它部门无权审批办学机构;违规审批的,视为非法,依法取缔。对于国家授权审批学校和办学机构的部门落实国家办学标准和审批程序的情况,由同级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法监督管理,发现违规审批的依法追究。二是支持、鼓励、帮助渭南中心城市(含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的公、民办职业学校,采取学校联办、专业联办或独立办学等形式进入职教园区办学。公办职业学校,由各主管部门于8月底前提出切实可行的整合意见和入驻园区的规划,报市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动员、鼓励民办职业学校入驻园区。对进入园区的学校按照《渭南职业教育园区入园优惠办法》(渭政办法[2009]98号)的有关规定给于政策扶持。三是各县市区所属公办职业学校原则上并入县级职教中心,一套人马,多个牌子,资源共享。四是成立由各方参与的“渭南市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小组”,依据中、省制定的民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根据办学单位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民办职业学校,依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省上颁发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条件进行初评,对初评合格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后进入评估程序。未按时申报的,视为放弃。经全面评估,对符合设置标准的学校重新颁发“办学许可证”,通过媒体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条件尚不具备的学校,黄牌警示,限期整改;完全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
3.资金整合。为确保职教专项资金合理使用、扶优扶强,年初各主管部门将拟实施项目的学校名单上报市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要报省上审批的学校,由项目主管部门在确定的学校名单范围内上报。凡上报的项目实施学校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学校。对所有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资金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每年初由各有关部门根据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实施学校提出项目资金和培训经费使用计划,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初审后提交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总体规划和扶优扶强的目标统筹安排使用。对年初难以确定的项目资金,根据到位时间,依以上程序,到位一家,研究一家。
4.专业整合。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要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通盘考虑全市职业学校的专业布局,合理设置专业,明确重点专业、合并相近专业、淘汰过时专业、避免重复专业、建好特色专业,逐步实现校校有重点,专业有特色。中、省投资的实验实训设备要按照专业布局统筹安排使用。紧缺专业教师和实验实训设施,提倡资源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思想高度重视。这次职教资源整合是市委、市政府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定专人,全力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革除门户之见,树立职教一盘棋思想,扎实细致做好工作,实现整合工作的和谐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合工作的领导,市上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秘书长为副组长,教育、人劳、发改委、财政、农业、扶贫、国土、城建、规划、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等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渭南市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职教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每个县市都要设立职业教育专款。二是认真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三是将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5%一2.5%用于职业教育和培训。四是制定有关政策,鼓励、引导、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发展职业教育。
(四)加强检查指导。职教资源整合工作涉及面广,头绪较多,情况复杂,时间紧,任务重,市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握全局,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对整合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协调,确保整合工作正常开展。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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