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6〕4号 |
颁布日期:2016-02-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重点推进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我市“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市政府决定,在全市今年确定的100个市级重点项目中选择30个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项目,作为今年主抓的重点推进项目,以此带动全市各级重点项目有序实施。现将2016年重点推进项目目标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计划内容
2016年重点推进项目涉及转型接续产业、现代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等四大类项目,总投资370.63亿元。其中,转型接续产业类项目15个,总投资283.01亿元;现代服务业类项目6个,总投资33.88亿元;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5个,总投资34.84亿元;重大民生工程类项目4个,总投资18.9亿元。重点推进项目中续建项目20个,总投资224.02亿元;新开工项目10个,总投资146.61亿元。
二、夯实工作任务
重点推进项目全年计划完成投资72.72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17%。其中,续建项目20个,计划完成投资46.72亿元;新开工项目10个,计划完成投资26亿元。30个项目中,计划年内建成投产或完工项目22个。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和调度管理,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全市重点推进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6.78亿元,二季度完成投资19.16亿元,三季度完成投资24.59亿元,四季度完成投资22.19亿元。
三、明确责任分工
市重点项目办继续坚持例会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研究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年终考核奖惩”的要求,做好日常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等工作;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查找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分解到有关责任单位,并督促限期落实解决。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充实原有工作机构,负责属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动。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推动工作。各要素保障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重点项目办的安排和项目业主的需求,限期完成相关要素保障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负责作好项目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四、加强环境保障
各项目驻工地专员要切实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全程负责项目外部协调、手续办理以及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按照在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区县政府负责外部环境保障工作,涉及市级部门保障的由市重点项目办统筹协调落实;公安部门要继续在重点推进项目建设现场设立公安室,及时打击扰乱项目建设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要加大明察暗访和行政问责力度,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宣传部门要加大项目建设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关心、全民支持项目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铜川市2016年度重点推进项目目标任务一览表.doc
http://www.tongchuan.gov.cn/html/xxgk/xxgkml/zcwj/tzbf/201603/123531.html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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