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4-1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商政办函〔2013〕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圆满完成了日常值班、重大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但仍有个别县区、部门领导大局意识不强,对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值班人员职责不明,能力不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掌握不清,信息迟报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应急信息及时准确报送,现就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应急值守
应急值守是各级政府重要职责和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确保政府系统有序、高效运转的关键环节。当前,春末夏初,气温持续升高,动物疫病传播、森林火灾、食物中毒等易发频发;“五一”、“端午节”节假日即将到来,来商旅游人数增加;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活跃期,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检查值班工作,解决值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重要岗位双值班等制度。要做到通信畅通,主要领导和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要选派政治敏锐性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的人员担负值班工作,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特别是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能熟练操作各种值班设备设施,电话响铃3声之内必须接听电话。
二、严格信息报告
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有关规定,遇有紧急情况或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坚持1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信息报告要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数据翔实、文字精炼。对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及持续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要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坚决杜绝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值班人员要增强收集信息的主动性,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掌握和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要做到情况清、信息明。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时期,各县区政府、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除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外,每日17时前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当日安全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应急值守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把工作延伸到基层、把任务落实到基层。市政府应急办将不定期采取实地检查或电话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在岗带班情况、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如发生值班人员漏岗、脱岗、职责不清、责任心不强、态度恶劣、推诿扯皮,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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