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6-0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全市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步伐,建立全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制定《运城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运城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优化投资环境,加快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运城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协调
运城市联审联批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运城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成员,下设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负责联审联批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督查落实。
二、召集人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运城市重点项目领导组组长,遇重点项目需召开联审联批会议时,定期或随时召集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成员会议进行研究,具体工作由运城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负责。联审联批办公室及联席会议地点设在市发改委四楼。
三、议事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
(二)协调解决全市重点项目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三)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批的问题;
(四)部署全市重点项目优化环境、加快行政审批和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
(五)研究制定其它需要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工作规则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市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联席工作例会,解决影响重点项目推进的问题;
(二)每季度举行一次领导组成员会议,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三)随时召开各种专题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解决重点项目各类联审联批及急难问题;
(四)对一般投资项目涉及到联审联批方面的事项,结合重点项目专题会议一并研究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二)会议议定事项责成专人落实,市监察局负责督促,下次会议汇报落实情况;
(三)联席会议议定的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绿色通道(并联审批);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重点项目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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