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阳政办发〔2016〕39号 |
颁布日期:2016-04-0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政办发〔2016〕39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6日
阳泉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2016年行动计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实施“六权治本”,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创新型政府和学习型政府建设,根据《阳泉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现制订2016年行动计划。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1.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法制建设实施纲要和方案,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细则。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8月
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完成对现行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清理、公布工作同步开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和公众参与制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4.出台建立政府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推行公职律师参与重要文件起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关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5.建立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度,对政府规章质量、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等进行分析评价,适时提出修改建议或改进行政执法等评估意见。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6.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7.出台《阳泉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8.探索委托第三方草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办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我市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0.编制并公布运行县(区)、乡(镇)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县(区)、乡(镇)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职权进行梳理、清理、调整,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审核确认,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和监督方式等明确公示公布。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事项。
责任单位:各县(区)、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县(区)级清单于2016年4月公布运行;乡(镇)级清单于2016年5月公布运行。
11.继续做好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做到清理规范和落实承接到位。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2.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编制并公布运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3.深化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落实省、市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4.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5.开展编制市、县(区)政府专有事权、共有事权和委托事权目录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创新政府治理方式
16.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入运行,出台具体制度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7.全市政务服务网投入运行,实现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贯通。开通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等服务功能,推行使用和共享电子文件、证照。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18.市、县(区)政务大厅要落实“两个集中、两个到位”,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和“并联审批”,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统一纳入,民生领域事项要建立精简程序制度,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9.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鼓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参与。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0.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重点围绕推进税收规范化建设、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目标,建立国税、地税纳税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大力实施便民办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基本实现纳税服务网络化。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1.推进城市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食药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2.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编办、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3.全面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乡社区、乡(镇)站所和市场物业、水暖气电等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管理服务主体和事项。有效利用官方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APP)等新兴媒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食药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4.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健全“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打造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26.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图,按照分级授权、分岗设权、分事行权的要求,不断推进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和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管采分离。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7.对公共资源、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逐步实行审计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28.发挥行政事项全过程电子记录和网上监察查询平台的作用,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和实时监察。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市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29.科学设置指标,明确重大任务,出台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抓紧衔接并落实专项规划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30.深入推进“平安阳泉”建设,建立完善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群众通过110报警服务求助的非警务事项,不断提升各级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6月
31.积极稳妥开展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试点工作。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
牵头单位: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考核办等相关部门
32.完善政府班子成员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继续开展干部下乡驻村、包村和对口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33.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府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制度,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和当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调研,现场研究和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34.合理安排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更多向民生领域倾斜,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35.完善重点工作、重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提高信息服务决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36.强化督查落实。建立“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完善“一报告、三清单”督查模式(即:督查报告、督查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不落实典型事项清单),围绕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完成,加强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全面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37.加大问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懒政、怠政干部进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问责处理。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38.运用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及市委党校、市电大等各类网络平台,促进干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