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忻政办发〔2015〕45号 |
颁布日期:2015-03-3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5〕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做好全年的政府法制工作。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
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政府的总体布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牵头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全年各项工作。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水平,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工作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为贯彻落实“六权治本”和服务推动“六大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做出新的贡献。
2015年要努力做好以下八方面重点工作:
加大督促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与组织人事部门协同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培训以及公职人员录用、上岗、培训中,加大法律知识内容,以“强化法治思维,注重法治方式,坚持依法行政”为主题进行培训研讨,培育和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以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山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为主题,适时组织召开依法行政经验交流会,加强依法行政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三是组织开展第五届“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宣传活动内容,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大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新进展、新成效,积极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四是组织开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基本情况,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我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市委法治忻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由制定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本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否则不得发布施行。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向上一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向本级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本级政府。通过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处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与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和程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检查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修改、废止情况,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提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建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指导市公安、交通、环保、国土、食药、工商、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积极探索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依法审核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指导全市卫计、食药、物价等部门在各自系统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适时组织案卷评查检查验收。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和部门严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考试工作。
四、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努力提高全市行政复议水平。三是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监督检查,抽查评查复议案卷,交流办案经验,指导改进工作,积极带动和促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不断提升。四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各类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协同综治部门做好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化解工作,促进平安忻州建设。
五、深入开展政府法制理论学习,重视抓好政府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要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布署,围绕落实“六权治本”和推动“六大发展”,立足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实践,适时安排部署法制宣传活动内容,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利用各种载体和平台提高宣传效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及时报道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新成效,以此促进工作经验交流,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提升政府法制社会影响力。坚持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参加“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坚持举办“法治论坛”,抓好干部在线学习、自主选学及更新知识培训工作,强化机关干部业务素质。精心组织开展行政机关新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
六、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机关自身建设。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龙头,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个人自学与组织集体学习相结合,建立内部定期理论学习制度、组织专题辅导、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要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扎实搞好专项整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举办丰富多彩的干部职工文化活动,抓好机关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和包村增收的有关政策,深入搞好调研,与包村增收点共商发展大计,制定2015年包村增收工作方案和增收计划,加快推进帮扶在建工程建设。
(二)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做到反腐倡廉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及其相关制度和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政府法制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指导,支持和服务基层法制工作。密切与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和市直部门法制机构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加强政府法制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支持和服务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和市直各部门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加强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特别是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基层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有力推进,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仲裁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推进我市仲裁事业的起步和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八、认真完成年度依法行政的检查考评工作。根据市考核办《关于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赋分办法》和市综治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矛盾大调解工作的要求,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已制定出考评方案,被考核单位(含市直正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每季度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四季度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评,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按照工作要点和考评方案的要求,将所做工作录入各自门户网站,作为监督检查和考评的依据,考评结果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市考核办及综治办。
电话传真:0350-3039503邮箱:sxxzf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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