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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吕政办发[2011]49号
颁布日期:2011-04-13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吕梁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吕梁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主线,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计划,政府及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市人事局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16学时;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吕梁市行政机关学法制度》规定,分批次组织好全年的法律知识培训。市政府法制办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部门定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纲要》、《决定》、《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加快建立和完善听取意见、听证论证制度,注重发挥专家和法制机构的决策参谋作用,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合法性。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2、理顺政府法律事务办理机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审核对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及重大行政事务合法性审查制度,探索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确认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打造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

2、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力度,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

3、加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力度,扩大综合执法试点。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断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领域。积极推进柳林、临县在城市管理中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综合执法。

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所有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前置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得发布实施。适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三统一”。

2、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审后备"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前置审查、备案登记。县(市、区)政府要按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及时报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率和报送备案率。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与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的总体思路、工作规划、工作重点与工作措施。适时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表彰先进、研究部署工作。出台《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以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为抓手,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

3、加大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力度。2010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合格以上单位都要积极申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力争在2011年度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命名表彰中走在全省前列。

4、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合法。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建设、环保、安监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电子执法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委托执法行为备案工作,属市政府职权范围内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前必须报市法制办审查,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后按法律程序作出。

六、积极推动行政复议机制创新,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监察、审计专门监督,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正确反映利益诉求。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调解机制促成当事人达成共识和和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积极推动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研究提出我市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意见。探索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加快仲裁事业发展,完成吕梁仲裁委筹备等前期工作,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中的作用。

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1、加强县(市、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确保《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2名以上专职人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要求。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2、完善推进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向上级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上级政府要根、据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3、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市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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