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发〔2013〕100号 |
颁布日期:2013-12-3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级“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0日
市级“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市政府决定在部分市直单位中推进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缩减审批层级为核心的“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称“两集中、两到位”审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革目标
“两集中”是指各部门、单位把分散在各个科室的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集中,审批科室向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简称政务大厅)集中;“两到位”是指各部门、单位所有审批事项在政务大厅办理到位,各部门、单位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将原来的多科室、多环节、多层级审批简化为办事员、首席代表两人两层审批。通过“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时间,优化政务环境。
二、改革范围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企业设立审批和社会服务审批的重点部门、单位,具体是: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国安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煤炭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环卫局,共30个部门、单位。
三、改革内容
(一)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集中。按照“不增加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原则,整合部门内设科室职能,将本部门、本单位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归并到一个专司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行政审批科)。具体实施办法是:1、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将原分散在各个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一个科室,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独立设置行政审批科。承担审批事项特别多的部门经批准可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设立一个以上行政审批科。2、部门行政审批职能由一个科室履行的,科室更名为行政审批科或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3、垂直管理部门按照行政审批权集中到一个科室的改革要求,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内设机构和职能作相应调整。
(二)行政审批科向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科成立后,整建制进驻政务大厅办公,为本部门、本单位派驻政务大厅的办事窗口。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人员调配,选拔业务好、素质高、能力强、服务优的中层干部和在编人员安排到行政审批科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便调动。
(三)行政审批事项进大厅到位。行政审批科进驻大厅后,对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保留不公布项目、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集中统一办理,申请者只需到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即可办理相关事项,无需往返部门办事,真正实现一口进出、限时办结、审批出证一条龙服务。为确保行政审批科在办事窗口能独立完成受理、审核、制证、盖章等审批环节,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各部门要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由行政审批科科长(首席代表)保管,专门用于行政审批、办证。
(四)部门向行政审批窗口授权到位。部门任命的行政审批科主要负责人为驻大厅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大厅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对窗口首席代表要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依法授权到位,授予其本部门即时办理事项的决策权,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对确需技术论证或现场勘察的,窗口首席代表有安排后方相关人员予以配合的调配权。一般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在承诺时限内直接审批办结;需要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等程序审批的事项,由首席代表组织协调限时办结;需要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由首席代表派单办理,并负责做好衔接、督办和落实工作;对为本部门审批事项进行社会服务的中介机构首席代表具有监督权。
(五)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现监督全覆盖。所有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部门原则上应在市“一站式”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审批事项并接受市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在线监察。对自有网上审批业务系统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自有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交换、数据导出工作,实现监督全覆盖。
四、改革步骤
“两集中、两到位”审改工作从2014年1月初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1月底基本完成。
(一)拟订方案阶段。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10日。各实施部门、单位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拟定本部门、本单位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审改工作具体方案和内部科室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含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中层职数、人员编制调整),于1月10日前报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简称市审改办、设在市编办)。
(二)审核批复阶段。2014年1月11日-2014年1月20日。市审改办对各部门、单位改革方案进行审核、研究,市编办按照有关程序完成各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与职能调整方案的批复工作。
(三)人员调整阶段。2014年1月21日-2014年1月31日。各实施部门、单位根据市编办的批复,在1月31日前完成人员调整、行政审批科组建工作,并向市政务大厅集中到位。
五、组织实施
“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涉及各实施部门、单位内部职能、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强力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一)加强领导。“两集中、两到位”审改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负责改革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市审改办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各实施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周密安排,快速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精心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审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市编办要指导和帮助实施部门、单位将行政审批职能和内设机构归并到位;市政务大厅要妥善做好审批科室接收工作和审批科室人员定岗定责、细化流程工作;市监察局在建好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系统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有令不行、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部门、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审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统筹推进。各实施部门、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把行政审批职能、审批事项集中到位,人员进驻和授权到位。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归并后,行政审批科主要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其他职能科室主要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各实施部门、单位要围绕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完善规章制度,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形成审管分离、服务与监督并重的监管新机制。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市级改革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案,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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