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3-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先进乡镇(街道、场)的决定
宜府字〔2015〕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度,全市各乡镇(街道、场)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为推进文明幸福宜春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以下乡镇(街道、场)授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先进乡镇(街道、场)”、“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先进乡镇(街道、场)”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一、2014年度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先进乡镇(街道、场)
袁州区:水江镇、渥江镇、湛郎街道
樟树市:临江镇、鹿江街道、昌傅镇、吴城乡
丰城市:拖船镇、上塘镇、剑南街道、白土镇
靖安县:双溪镇、仁首镇
奉新县:冯川镇、甘坊镇
高安市:建山镇、灰埠镇、杨圩镇
上高县:敖山镇、南港镇
宜丰县:棠浦镇、芳溪镇
铜鼓县:三都镇、港口乡
万载县:株潭镇、三兴镇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园街道
宜阳新区:官园街道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洪江镇
二、2014年度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先进乡镇(街道、场)
袁州区:洪塘镇、三阳镇、寨下镇
樟树市:大桥街道、永泰镇、经楼镇
丰城市:荣塘镇、小港镇、铁路镇
靖安县:高湖镇、宝峰镇
奉新县:赤田镇、仰山乡、澡下镇
高安市:独城镇、华林山镇、村前镇
上高县:锦江镇、田心镇
宜丰县:新庄镇、新昌镇
铜鼓县:三都镇、棋坪镇
万载县:高城镇、仙源乡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乡镇(街道、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市各乡镇(街道、场)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抓好便民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领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深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便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水平,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3月24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先进乡镇(街道、场)的决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