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1-1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董爱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九府字〔20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董爱平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罗民利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黎小红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副局长职务;
吴予雍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石泉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副局长职务;
范小林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副局长职务;
黄贤沐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昌池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广播电视电影局调研员职务;
何绍元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广播电视电影局调研员职务;
刘斌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免去其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调研员职务;
邹时金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副调研员职务;
钱家旺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智真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县级干部,不再为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副县级干部;
李淑梅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县级干部,不再为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副县级干部;
陈玲珠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张友信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孙勇军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剑峰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苏静林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瑶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青寿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黄尽声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曹腊贵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刘毅平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魏源奎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吴磊军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丁柳生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周庆高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郑东升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副调研员职务;
朴英勇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副调研员职务;
沈萍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新红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勇军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忠满同志任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马海威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起林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小安同志任市农垦事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饶友平同志任市渔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局副调研员职务;
陈细国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朱勇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姜熙同志任市防震减灾局副调研员;
黄强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江兵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陈绪修同志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俊良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肖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喻子水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柯美林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容长贵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鲍成庚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匡建军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钟华坚同志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欧阳文成同志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南桥同志市轻化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朱凌同志九江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陈世勇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裔祥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郭晓茹同志任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于先葵同志任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荣君同志任九江广播电视台台长;
宋祖祥同志任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惠同志任市公安局东郊分局调研员;
艾宏泉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广需同志任市水利局调研员;
王卫华同志提为正县级待遇,免去其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万辉同志保留副县级待遇。
2015年1月16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董爱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