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抚府办字〔2015〕56号 |
颁布日期:2015-09-2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5〕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工信部、国资委、国家发改委等文件精神,推动抚州“互联网+”工作进程,确保通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智慧抚州”的建设步伐,现就推进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通信基础设施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载体,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其建设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铁塔是通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同水、电、燃气设施一样,服务于经济、社会、民生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我市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乡通信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智慧抚州”的重要基础。2014年7月18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共同出资成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0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挂牌运营,主要承接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铁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推进抚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全力支持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推进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健全机构,全力推进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快推进我市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通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水平,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推进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赵世斌同志任组长,市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环保局、房管局、无线电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抚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抚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抚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抚州分公司、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张韬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按照市推进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争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完成全市投资计划和新建任务,并做好“十三五”通信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论证、编制等工作,为行业整体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主要有:
(一)政务信息工作部门、工信部门:要在铁塔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做好协调工作,着力解决铁塔公司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统筹推进全市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发改部门:要将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设施发展规划等相衔接,确保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与相关规划配套和同步实施,促进各方综合利用铁塔及配套设施,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三)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塔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基站机房、电源等配套设施安全。
(四)国土部门:要保障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基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工作,简化相关手续,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主动帮助协调土地征用相关工作。
(五)规划、建设部门:要将通信基站建设纳入全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依法依规审批铁塔公司新建通信基站选址和规划。同时,在铁塔公司完成对三家电信企业相关存量资产注入和收购后,不再审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家电信企业新建通信基站选址规划。全市范围内新建通信基站均由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统一申报及建设。
(六)城管部门:要在开放路灯、道路指示牌、建筑楼宇等重点场所,主动配合铁塔公司进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七)园林部门:要简化办理绿地及绿化带占用手续,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已恢复的破绿、占绿现象,应在审批权限内尽量减免费用。
(八)环保部门:要做好面向公众的科普宣传,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如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配合省环保厅对市铁塔公司编制的全市城乡3-5年基站建设专项规划中本行政区内基站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性审批。在基站正式运行前,市铁塔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磁辐射有争议的基站进行环境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铁塔公司承担。如无新增环境敏感点允许市铁塔公司根据情况变化,在半径500米范围内修正站址。
(九)房管部门:要明确物业企业积极配合铁塔公司在住宅区进行通信基础设施新建、维护等,并禁止收取入场费等费用。协助铁塔公司做好宣传和基站选址建设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通信服务。
(十)无线电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核发电台执照。对基站发射设备进行抽检,检查基站执照的有效性,并对违规基站设备进行行政执法。
(十一)供电部门:要对基站供用电、接电按规定及时审批,并对接电等相关费用给予适当优惠。
(十二)中国电信、移动、联通抚州分公司:要遵守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文件精神,与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建立和完善需求对接、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机制流程;继续发挥在站址获取、工程推进方面的能力优势,同时应无条件开放所有存量铁塔资源,以减少行业重复建设,共同打造一流移动通信网络的目标,支持铁塔公司建设运营。
(十三)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要科学规划布局,密切跟踪三家电信企业网络建设需求,加大投资力度及建设能力,优先改造利用存量基站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同时应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及经济美观原则,适度应用美化塔型,拓宽通信基站在城市安全监测、环境保护、气象监测等工作上的民生服务能力。
三、统筹协调,形成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合力
(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协调房管、建设、规划、国土、环保、交通、园林、供电等部门,对中国铁塔抚州市分公司报请审批事项从快从简办理;同时,要开放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馆等政府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等公共设施;在基站设置、电力引入、工程建设、用地保障等方面对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协调解决我市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从源头上保障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大配合力度,形成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合力,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协调解决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共同推进我市铁塔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健康发展。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主动提供税收、土地、交通、办公设施及枢纽机楼建设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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