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周伟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9-2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郴政人〔2013〕8号关于周伟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伟平同志任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郴州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肖和平同志的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院长职务;
李杰锋同志任郴州市中医医院院长。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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