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9-3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宜昌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体育在保障改善民生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我市体育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体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体育法》,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团结一心,拼搏进取,推动体育事业全面进步,取得了显著成效。
——特色体育进一步扩大影响。“十一五”期间,我市举办了第五届“中国宜昌长江三峡国际龙舟拉力赛”,该赛事被列为国际龙舟联合会的正规赛事,被评为中国全民健身20大景观之一,成为在海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国际精品体育赛事;连续举办了五届“张健横渡队长阳清江画廊挑战赛”,进一步提升了长阳清江在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和民俗风情旅游品牌的知名度;“长阳巴山舞”被国家体育总局、湖北省体育局确定为特色健身项目,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优秀体育健身项目一等奖;“秭归花鼓舞”代表宜昌市参加第三届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全国“四进社区”优秀健身展示等活动,获得“健身风采奖”、“全国优秀健身队”等荣誉;体育休闲漂流项目发展迅速,成功举办了全国“三峡大坝旅游杯”漂流赛和湖北省首届自然水域漂流挑战赛。我市漂流活动已初具规模,其发展经验成为国家体育总局制定自然水域漂流赛标准的主要依据。
——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围绕建设群众身边场地、健全群众身边组织、开展群众身边活动的“三边”工程,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民健身意识不断增强,群体活动丰富多彩。全市已建立市属单项体育协会21个,县市区体育总会12个,各级体育协会健身辅导站265个,体育健身队伍1400多支,城区体育健身队伍平均达到每个街办18支以上,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645人,体育联络员200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人口占全市总人口38%。我市先后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工程303个(其中国家级40个,省级148个,市级73个,县区级42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32(其中国家级227个,省级120个,市级58个,县区级27个),体育活动室129个(其中市级68个、县级61个)。2009年我市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竞技体育取得显著进步。“十一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训练出人才、比赛出成绩”的目标,扎实抓好各类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三级训练网络,全面提高训练水平和竞赛成绩,竞技体育运动成绩和人才培养取得新的突破。一是参加省第十三届运动会获得团体总分、奖牌总数第三名,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保四争三,争光进位”任务。二是在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我市11名运动员代表湖北参加了羽毛球、举重、田径、拳击、武术、射击等6项比赛,取得“二银三铜”的好成绩,成为历届全运会我市入选湖北队运动员最多,参赛成绩最好的一次。三是在北京奥运会上,宜昌籍运动员魏轶力勇夺羽毛球女双铜牌,实现了宜昌奥运奖牌零的突破;宜昌籍运动员赵芸蕾在国际大赛中屡获佳绩,在2008年日本羽毛球超级赛、中国羽毛球大师赛获女双冠军,在澳门羽毛球大师赛上获混双冠军,有望入选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四是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市共有各类少儿体校13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个,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所,涉及举重、射击、羽毛球、游泳、田径、篮球等14个运动项目,向省级以上运动队输送体育后备人才50人。我市多次成功承办了国际、全国、全省体育赛事,特别是2009年,我市举办的世界青年拉丁舞锦标赛,赛事规模和比赛水平都创下了我国承办国际体育舞蹈赛事的新纪录。
——体育设施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市体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完成场地平整、居民搬迁、体育馆维修改造等工作。各县市区都建有全民健身中心,为广大市民健身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达到了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圆满完成了省体育局下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据统计,全市拥有体育健身场馆近4000个,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7.5个,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01平方米。
——体育产业逐步壮大。“十一五”期间,我市体育产业基本形成以体育彩票为主,以体育服务业为基础,体育健身和体育用品销售等多业并举、共同发展的格局。体育彩票销售稳中有升,年销售量过亿元。全市体育健身经营场所已达300多个,专兼营体育用品商店达到300多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已形成以体育彩票业、健身休闲业、体育服务业等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产业体系。
二、“十二五”期间我市体育事业面临的形势
今后五年,我市体育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提出了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明确指出:要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二是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用10年时间,将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领先、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与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相适应的体育强省的目标,为体育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长江三峡、三峡工程两个世界级景观,为宜昌打造独有的特色体育品牌孕含了无限生机。五是随着宜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追求高质量的健康生活方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将促使人们增加体育消费,必将带动宜昌体育产业的发展。六是“十一五”期间我市综合实力跃居长江沿线和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进入全国百强行列,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为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未来五年,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矛盾与挑战:体育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功能匹配、与建设湖北体育强市的目标仍存在差距;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还不能满足群众健身的需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发展不平衡,后备力量不足,部分优势项目受到较大冲击,人才激励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体育活动精品项目、特色项目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滞后,体育产业发展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和扶持。
“十二五”期间,必须进一步明确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坚定信心,加快改革,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体育各项工作,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宗旨,以建设体育强市为目标,以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完善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基本动力,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十二五”总体部署和建设体育强国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夯实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提升我市体育发展的水平和效益,争创全国特色体育名城、创建湖北体育强市;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力争完成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新建羽毛球网球馆、游泳馆、射击馆,奥林匹克体育公园、体育综合服务大厦,打造城市15分钟健身圈,扩大农村体育覆盖面,力争“十二五”期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45%以上;巩固和提高我市竞技体育的整体水平,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增强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在2014年第十四届省运会上进入前三名,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上夺得奖牌;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体育产业创新能力,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培育1-2个在业内有影响的体育旅游品牌。
四、“十二五”期间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树立特色体育品牌,打造中国体育名牌
坚持把特色体育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托独特资源,举办精品赛事,为提高我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积极作用。
1、继续办好以“中国宜昌长江三峡国际龙舟拉力赛”为代表的龙舟赛事,进一步扩大宜昌作为中国龙舟名城的影响。坚持两年举办一届“中国宜昌长江三峡国际龙舟拉力赛”和宜昌市龙舟锦标赛,不断丰富和完善赛事活动,着力提高赛事在国内国际的影响力。
2、继续推广“长阳巴山舞”、“秭归花鼓舞”等体育健身舞蹈,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制定第二套“长阳巴山舞”比赛规则,举办一次全国、全省第二套“长阳巴山舞”培训班。加大秭归花鼓舞的推广力度,力争在全国、全省重大体育活动中进行表演。
3、积极发展体育漂流项目。围绕鄂西生态旅游圈的深度开发,根据我市得天独厚的天然资源和群众基础,依托漂流基地举办全国全省体育漂流品牌赛事,使漂流运动成为宜昌独具特色的体育旅游品牌,在“十二五”期内将宜昌打造成“中国自然水域漂流之都”。
4、积极举办公开水域赛事。依托清江、长江等资源,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张健横渡长阳清江挑战赛”,举办全国冬渡长江活动,提高我市举办公开水域赛事的影响力。
(二)大力发展群众体育,着力增强市民体质
1、全面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制定并实施《宜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提高体育人口比例,力争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45%以上。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将全民健身事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打造城市15分钟健身圈,扩大农村体育覆盖面。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加强对新建居民小区、学校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确保体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3、大力发展群众体育组织,乡镇街道体育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体育组织网络化。继续实施体育志愿者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严格资质考核,强化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单项体育协会,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3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总数达到5000名。
4、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现群体活动经常化。结合传统节日,市县每年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达到2项以上,定期举办群众喜爱的体育比赛,不定期举办各种健身展示和表演。发挥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各级单项体育协会每年至少举办1-2次较大规模的体育比赛。鼓励和支持举办农民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和残疾人运动会。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加大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力度,按照国家和省教育、体育部门要求,逐步实现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加强民族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优势民族体育项目,积极推广高脚竞速、蹴球、陀螺等民族体育项目,鼓励和支持参加全国、全省少数民族体育比赛,不断提高运动水平。重视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5、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实现市民健身科学化。重视和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设施,做好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定期发布国民体质测试报告,为市民科学健身提供指导,国民体质监测指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三)加快发展竞技体育,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1、加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向省以上运动队输送优秀后备体育人才位居全省前列。制定下发《宜昌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意见》和宜昌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以在省运会、全运会、亚运会和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坚持和完善相关体制,科学调整项目结构,完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继续抓好以市体育运动学校、县市区少儿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一体,层层衔接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建设,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优势明显的训练格局,为“出成绩、出人才”创造条件。加快市体育运动学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支持宜都市、当阳市、长阳县、夷陵区创建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鼓励和指导各县市区少儿体校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重点发展适合的运动项目,优化布局,提高效益,形成优势。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年龄结构合理,衔接层次有序的“精兵梯队”。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向省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40—50名高水平运动员。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促进教练员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全面推行教练员“持证(教练员培训合格证)注册、持证带队参赛”、“先培训、后晋升”制度。提高体育科研水平,培养3—5名国家级裁判员。
2、力争在2014年第十四届省运会上进入全省前三名。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计划周密、措施完善、保障有力、奖惩严明、运转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确保我市羽毛球、射击、举重、田径等优势项目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体操、游泳、跆拳道等潜优项目成为新的金牌增长点,篮球等集体项目有良好表现,基础项目和弱势项目有新突破。
3、力争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上摘金夺银。继续加大选才、训练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力度,科学调整项目结构,推进实施“新苗工程”,突出重点抓人才。保持和巩固我市田径、射击、举重、羽毛球等项目在竞赛和人才输送上的优势,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4、力争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有新的突破。加强同国家、省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及运动队的联系与沟通,疏通运动员输送渠道;认真做好优秀运动员的跟踪服务,为优秀后备人才的不断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力争有1-2个项目,1-3名宜昌籍运动员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
5、继续完善各项竞赛制度。通过举办有重大影响的国内国际高水平赛事,提升宜昌城市品牌和形象。大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引导和规范各类体育竞赛的市场化运作。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赛事品牌。
(四)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1、完成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建设。由政府投资和通过招商引资,基本建成市体育中心。新建场馆能够承担全国单项比赛和省级综合运动会,与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相匹配。
2、加强县市区体育场馆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力度,各县市区要全部按国家标准建有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新建成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既能承办市级综合运动会和省级单项比赛,又能满足市民健身需求。
3、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力度,为农村200个行政村兴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公共体育设施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五)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增强体育产业综合实力
1、大力发展体育彩票业,彩票销售量逐年增长。维护正常的销售秩序,严格公益金使用程序。体育、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体彩公益金的使用定期开展自查和检查,确保体彩公益金专款专用。
2、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从宜昌山水特点出发,积极发展漂流、登山、攀岩、水上娱乐等体育休闲项目。力争培育1-2个在业内有影响的体育旅游品牌项目。
3、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充分利用我市山水资源,支持引导球类、游泳、登山、自行车等大众体育健身项目发展。支持长阳建设集生态、运动、休闲为一体的清江愚人岛水上运动、体育旅游度假区。
4、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积极引导体育观赏性消费,精心培育体育观赏性消费市场,实现体育竞赛表演业的良性发展。
五、“十二五”期间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事业作为促进人民身体健康、提高民族整体素质、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政府每年适时听取、研究体育工作,解决体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市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本级举办(承办)的各类体育(活动)赛事的组织领导,切实提供财力、安全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安全有序,不断提高(活动)赛事的举(承)办能力和水平。
(二)确保体育事业经费投入
加大全民健身事业财政投入。各县市区政府严格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三)贯彻落实体育法律法规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努力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各级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体育法》和《行政许可法》,加强政策法规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体育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对体育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加强体育队伍建设
建立以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体育联络员和专职体育管理人员为主体的体育人才动态培养管理体系。
加强与体育院校合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体育工作者专业理论和业务素质。与武汉体院、三峡大学体育学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定期举办体育教练员、体育管理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体育教练员把握竞技体育发展趋势、掌握训练竞赛规律和组织管理的能力,丰富实践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体育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与能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创新能力,倡导体育工作者为基层服务,为全民健身服务,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好、业务精、热爱体育事业的体育队伍。
(五)加强体育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普及推广体育科学知识,加强对体育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体育意识。
广泛开展国民体育教育。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体育理念,为发展体育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大对重大赛事(活动)及体育产业政策的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各类企事业单位,参与体育设施建设,投资体育产业,举办及赞助体育活动和赛事,积极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群众受益的大体育格局。
附件:“十二五”规划重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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