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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手机问政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0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手机问政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手机问政平台已于近期开通,为充分发挥手机问政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作用,真正使手机问政平台成为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纾解民困、凝聚民心的重要载体,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手机问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手机问政工作的重大意义

抓好手机问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执政为民、为民施政宗旨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的迫切需要,是确保权为民用、为政清廉,防止权利滥用,提高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的重要保证;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手机的日益普及,网络和手机已经成为社会大众表达意愿、反映诉求的重要方式,成为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手机问政作为整合网络问政和通信问政的新形式,提供互联网访问、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等多种问政方式,实现了有线网络向无线终端的延伸,使问政的覆盖面更广、使用更加简单、传递更加便捷。做好手机问政工作,有利于加强政府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实效;有利于扩展公民维权渠道,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使政府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利于汇聚民力民智,凝聚随州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整体合力。

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抓好手机问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手机问政工作顺利开展、纵深推进。

二、完善制度,规范手机问政工作的运行机制

(一)实行分类办理制。为方便不同群体的市民运用手机问政表达意愿和诉求,我市手机问政现已开通四种问政方式:直接拨打市长热线、通过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手机问政入口登陆手机问政平台、通过中国移动“无线城市”客户端进入手机问政、发送手机短信进行手机问政。根据市民采取的手机问政方式不同,对提出的问政事项实行分类办理制,具体分为三类:一是问政市民通过网络或客户端直接留言至相关单位,由该单位手机问政管理员在规定时限内受理、答复;二是通过市长热线问政的,由市信访局手机问政管理员根据具体内容,将问政事项转办到相关单位,由该单位手机问政管理员受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三是通过手机短信留言的,由市电子政务办转办到相关单位办理。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市民提出的各类手机问政事项,均应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和转办;咨询类事项要在受理后的1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或需要其他单位协同办理的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和答复;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难以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结和答复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的进展情况向问政人说明,并向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信访局提出延时办理申请,经市电子政务办、市信访局审核后可延长办理时限,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超时受理和逾期未办结、未回复的,一经发现,由市电子政务办予以通报,并向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督促限期办结;限期仍未办结和回复的,市政府将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问政事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由问政人首先问及的单位负责办理。被问单位认为所提事项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必须在当天内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并向问政人讲清不受理的理由,同时告知问政人应当向何单位问政。对所有不予受理的问政事项,市电子政务办要及时进行认真核查,对推卸应该受理的问政事项和未尽到告知责任的,要责成相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并将问责情况及时向问政人通告。

(四)实行“亮灯”管理制。对各单位受理和回复问政事项的情况,在手机问政管理平台上以绿、黄、红灯显示和监督。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的亮绿灯,规定时间内未受理的亮黄灯,超过规定时间未受理的亮红灯;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亮绿灯,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的亮黄灯,超过规定时间未回复的亮红灯。发现受理和回复环节亮红灯的,一律在全市通报,并根据“亮灯”管理和监督的情况,对各单位手机问政管理员实行动态淘汰制,一年内累计发现4次亮红灯的,相关单位应更换手机问政平台管理员。

三、强化措施,确保手机问政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将手机问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手机问政工作,分管领导要履职尽责抓好组织实施,同时要明确一名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本单位手机问政平台管理员,具体负责手机问政事项的办理工作。要配置相关设备设施,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手机问政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促使手机问政工作规范运行、高效运转。

(二)强化工作责任。问政人对问政事项的办理情况,在市政府手机问政平台上将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各单位要围绕提高问政事项办理的满意率,认真负责地抓好问政事项办理。对问政人“不满意”的事项,要进行二次办理、多次办理,力争达到问政人满意。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电子政务办、市信访局每周发布手机问政工作情况通报,同时将各地各部门手机问政工作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对各地各部门手机问政工作的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并将季度考核分值计入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落后单位公开曝光。各地各部门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把手机问政工作抓出实效。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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