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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3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4月23日

关于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

市纠风办

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打造“清廉随州”、建设“圣地车都”提供有力保障。根据《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3〕20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市纠风办、市财政局负责,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配合)。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市财政局负责,市农业局、市纠风办等有关部门配合)。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为重点,强化教育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市财政局负责,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配合)。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监管(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审计局、市扶贫办配合)。

二、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农业局负责,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供销社配合)。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市农业局负责,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纠风办配合)。保持减轻农民负担高压态势,加强涉农收费监管,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专项治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市农业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不断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社局负责,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总工会配合)。

三、坚决纠正涉企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清理,重点整治利用行政许可前置条件乱收费,垄断性行业违规收取经营性服务费,行业协会、学会利用部门影响违规收费,坚决查处损害市场主体利益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开通企业投诉电话3590000,设立企业(重点项目)发展环境监测点,组织电视问政,抓好企业评议部门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环境办、市纠风办、市经信委负责,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配合)。

四、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市审计局、市纠风办配合)。开展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盈利情况专项检查(市教育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秩序(市教育局负责,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市物价局配合)。严禁以“学生自愿”为名,由学校或老师经手收取费用开展相应的有偿服务活动、购买商品等违规自立项目收费。以城市学校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违规招收特长生,不得与入学挂钩收费(市教育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学生,不得向借读生收费。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纠正高校招生中的违规行为,禁止高校和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高考培训班;开展高校收费专项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市教育局、市物价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纠风办配合)。

五、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集中开展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市纠风办、市物价局负责,市卫生局、市审计局配合)。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整治虚开、假造医药购销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的商业贿赂问题(市国税局负责,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纠风办配合)。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市卫生局负责,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纠风办配合)。完善药品采购配送制度机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市卫生局负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规范医药价格秩序,继续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信委配合)。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监督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和网上采购行为(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纠风办配合)。

六、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禁非法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大力监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负责,市公安局、市监察局配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事件及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市监察局负责,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审计局、市纠风办配合)。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合法权益(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七、坚决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规范清理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乱收费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市物价局、随州银监分局负责,市工商局、市纠风办配合)。强化电信行业监管,清理规范资费文件,简化资费套餐,整治强制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和强行扣费、恶意吸费、虚假宣传、违规营销行为。加大高校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市经信委负责,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八、坚决纠正涉车涉路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汽车驾驶员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违法违规谋取利益问题(市纠风办、市物价局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配合)。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落实治理超限运输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罚缴分离有关规定,查处执罚执收不规范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配合)。

九、坚决纠正其他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占编“吃空饷”等行为(市人社局、市国资委负责,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市卫生局、市环保局负责,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市住建委负责,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纠风办配合)。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规范博览会举办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负责,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全面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回头看”,巩固民主评议成果(市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探索多种媒体问政手段与纠风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及政风行风热线联动机制,把媒体问政打造成新型督办平台(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市委宣传部、随州日报社、随州人民广播电台、随州电视台配合)。

十一、强化措施,推动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完善纠风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纠风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健全纠风工作网络,保障工作条件,加强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要细化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完成。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市监察局派出监察分局和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市纠风办负责,各地纠风办、各相关单位配合)。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开展对做好“三农”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措施落实、涉及民生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政策惠民(市纠风办负责,各地纠风办、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狠抓案件查处。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联动机制,深入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有选择地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通过查办案件,堵塞漏洞。对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市纠风办负责,各地纠风办、各相关单位配合)。

(四)深化源头治理。通过制度创新,努力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市纠风办负责,各地纠风办、各相关单位配合)。

各负责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送市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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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4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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