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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4]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4〕13号)精神,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地理国情调查,系统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科学揭示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等要素在地理空间上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的内在关系,科学分析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是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对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对荆门“转型发展、缩差领跑”、建设“四个荆门”意义重大。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二)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现状。

三、普查的时间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普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按照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统一要求,选择资质单位,完成普查底图制作、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集建设等工作。

第二阶段为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上报普查结果。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作业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成立荆门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测绘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为更好地进行工作联系协调,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的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市城乡规划局(测绘管理局)和县(市、区)住建局(测管站)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全市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整合已有资源,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普查底图制作、外业调查与核查、技术培训、数据处理、数据集建设、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建设本地区地理国情本底数据库,形成普查报告,及时将有关核查数据和成果上报。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按工作任务由市、县(市、区)财政根据普查面积分级承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及时拨付,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经费保障。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承担的任务,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不得对外发布。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二)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和已有的地理信息、专题信息资源,对各类资源进行整合。要大力推广使用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努力减轻普查人员野外工作强度,切实提高普查工作效率。

(三)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重大进展和重要成果,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附件

荆门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胡功民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蒋星华副市长

副组长:秦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宏国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市测绘管理局局长

丁岱市财政局局长

董良华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吴成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荣南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延斌市经信委副主任

双晖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王文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景美市民政局副局长

邓士龙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宗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祥清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体国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平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建华市水务局副局长

罗建军市文体新局副局长

肖正兰市审计局调研员

薛兴平市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刘厚安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鲁云才湖北省统计局荆门调查监测分局副局长

文弱市旅游局副局长

许敏市外事侨务局副调研员

罗烈勋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市测绘管理局副局长

罗明高市民防办副主任

张坚荆门军分区正营职参谋

陈富生武警荆门市支队后勤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管理局),罗烈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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