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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鄂政办发〔2009〕29号
颁布日期:2009-03-2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2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新闻发布工作,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

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采取各种新闻发布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新闻发布会的规范和管理

新闻发布可视不同情况,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以及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进行。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时间简短、主题集中,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发送、新闻发布口径的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和仪式要体现新闻发布会的特点,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超过60分钟。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重大成就、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新闻信息,经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并发布。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涉及全省性的重要经济、社会问题和热点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的疫情、灾情及较大突发事件,报请省政府分管领导或省委宣传部批准后,可邀请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发布,或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持并发布,一般双周一次,视情况逐步增加。省政府部门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计划应于每年年初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省政府部门自主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政府信息,广大群众普遍关心、需要正面回答、与部门重点工作相关的问题。公安、外事侨务、教育、农业、卫生、建设、民政、劳动保障、环保、物价、旅游、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直接涉及民生的部门,必须建立经常性的新闻发布制度,定期、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力争每季度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或各种形式的新闻通气会,发布本部门的重大信息。省政府部门自主新闻发布会须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

各市(州)新闻发布会参照以上做法进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政府新闻发布会。2009年12月前,各县(市、区)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要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的统一指导、协调和管理下,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对外发布新闻、接受中外媒体采访。

未经批准的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不得派记者参加,不得刊发相关报道。

三、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设立新闻发言人1至3名,可由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副主任和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担任。为便于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可配备1至2名联络员。省直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应选择了解全局工作、熟悉新闻宣传的领导干部担任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实行培训上岗制度。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重点负责对省直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和市(州)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各市(州)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州)直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业务培训。

建立新闻发言人备案工作制度。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省直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和市(州)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进行登记备案,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进行调整的,须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市(州)政府新闻办公室对所辖县(市、区)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进行登记备案。

四、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水平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应遵循“第一时间发布”、“谁处置,谁发布”、“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把握适度、突出重点、分类处理。事发地政府在第一时间(特大突发事件2小时以内,重大突发事件3小时以内,新闻报道口径4小时以内)报告省委、省政府的同时,应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先以电话形式报告。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机制,规范新闻应急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和新闻发言人的骨干作用,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负责事件处置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滚动发布,公开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和传言。重视加强互联网舆论的监测研判和预警预报,建立互联网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发布机制,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组织新闻发布会,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事发地政府组织新闻发布会。成立应急新闻中心的,由应急新闻中心统筹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统一协调,坚持应急处置工作与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工作同步启动、同步实施、同步检查。

省内各新闻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中,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妨碍事件处理,不得采取非法和不道德的手段获取信息,不得编发未经核实、没有根据的信息和传言,不得有意炒作。对违反规定、不守纪律、自行其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新闻媒体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有关失实报道和歪曲性报道,省政府新闻办要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及时回应关切,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五、切实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新闻发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为新闻发言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妥善解决新闻发布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或列席政府相关会议,阅读相关文件和资料,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全面情况,确保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要将新闻发布体系纳入应急管理总体规划和运行平台体系之中,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建立指挥有序、运转协调、信息通畅、对接科学的新闻应急管理机制和技术平台,发挥新闻发布工作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行政学院要将政府新闻发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必修课程。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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