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七政办通〔2015〕24号 |
颁布日期:2015-09-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七台河市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5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七台河市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对我市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以下简称全面改薄)进行指导和协调,议定相关重大决策。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郑君桥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刘子文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李煜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桂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敬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颖勃利县副县长
刘凤云新兴区副区长
王勇桃山区副区长
李福茄子河区副区长
高帆金沙新区副区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桂华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总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组织拟定全面改薄的目标;整合相关资金,统筹提出资金安排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在全面改薄中的职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全面改薄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全面改薄日常工作;承担其他与全面改薄有关的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制定我市全面改薄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汇总全面改薄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等上报市政府;协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提出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建议方案。
市发改委:负责协助市教育局制定我市全面改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全面改薄的监管。
市财政局:负责协助市教育局制定我市全面改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财政核算相关工作督导和检查。
四、工作规则
(一)联系会议原则是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总召集人同意,召开临时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组成联合工作组,赴项目区对全面改薄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三)全面改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由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全面改薄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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