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佳政办发〔2012〕14号 |
颁布日期:2012-04-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佳木斯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1〕2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自觉使用正版软件为核心,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调查,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到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至5月,市、县(市)区政府机关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整改。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6月至7月,市、县(市)区政府机关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对本单位所用电脑总台数和正在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正版和盗版)的种类、数量进行统计,填写《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情况调查表》、《地方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调查表》,为购买更换正版软件提供准确数据。
(三)采购更换阶段。市、县(市)区政府机关要在2012年8月底前,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统一采购。
(四)总结阶段。2012年11月底前,市、县(市)区政府机关将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完成情况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佳木斯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晓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凯市政府秘书长
夏利民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张洪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白洁市财政局党委副书记
吴业维中国银监会佳木斯监管分局副局长
孙笑娥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梁国卿市工商局副局长
慕德贵市工信委副主任
刘政市商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办公室主任由孙笑娥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使用正版软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成为使用正版软件的表率,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完成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市、县(市)区政府机关要以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为重点对本单位的计算机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三)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证本单位使用软件的正版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工信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软件和应用软件的质量管理,督促软件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新闻出版(版权)、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软件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同时,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还要会同工信、财政等部门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各县(市)区要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1〕27号)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资金,确保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1、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情况调查表
2、地方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调查表
http://www.jms.gov.cn/html/zfwk/49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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