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 | 文号:衡政〔2013〕30号 |
颁布日期:2013-04-2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衡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九项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九项措施〉的意见》已经2013年4月22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4月27日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
九项措施》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九项措施》(冀政办函〔2012〕123号,以下简称“九项措施”),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幅达到25%;技术改造投资平均增幅达到30%,累计达到1500亿元以上。年均新增投资10亿元以上技改项目10个,力争实现投资100亿元项目的突破;入统企业平均技改投入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主要工装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省千项技改工程)累计达到500个以上。到“十二五”末,全市工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到6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70%以上。
二、工作重点
围绕传统特色产业升级和培育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促进重点骨干企业提升装备水平和研发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一批行业巨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引进战略投资者。
装备制造业:由生产零配件向生产部件、整机方向发展,壮大整机生产能力。突出提高装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紧紧抓住省政府制定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十二五”规划落实意见的契机,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电动机及驱动系统,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力。
化学工业:大力发展己内酰胺等国内产能不足的原材料产品;加快发展工程塑料、特种合成橡胶等先进结构材料,促进结构材料的轻质化;加速发展高性能纤维及增强复合材料、环保型塑料添加剂等高性能、环境友好、本质安全的新型专用化学品。
食品工业:以老白干集团、汇源集团、恒润集团、养元智汇饮品、深州晨光食业、饶阳喜奥食品、武强蒙牛乳业等企业为基础,巩固高度白酒,积极开发优质低度酒、保健酒、果露酒,拓展淀粉深加工、植物酶等生物工程领域;发展植物蛋白饮料、果蔬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发展肉制品深加工,利用肉类加工副产品发展生物制品;做大做强粮油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培育乳制品深加工产业。
纺织工业:以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品为龙头,以染整织造技术进步、织物面料开发为突破口,以自主品牌建设为重点,完善服装产业链条和配套,实现从简单加工向全过程设计制造方面升级。重点抓好大营裘皮专业基地、饶阳家纺业基地、阜城穆斯林特色服装业建设。以遨宇纺织有限公司、威可多制衣公司搬迁建设为基础,加大项目引进力度,逐步构建“纺纱→织布→印染→装饰面料和中高档服装”产业链,搞好专业分工,推进产业聚集,实现互补发展。
三、主要措施
1、落实专项资金。市财政设立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桃城区、冀州市、安平县、景县、开发区设立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其他县市区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项目工作力度,努力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拓宽融资渠道。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银监局衡水分局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驻衡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加大对龙头企业和省市重点技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对率先在我市设点并正常开展信贷业务金融机构,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快我市现有担保机构的整合,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担保能力。鼓励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开展互信合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信贷支持。要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市金融办、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各专业银行、各重点骨干企业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要制定企业上市计划,进一步加强培育和辅导工作力度,鼓励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银监局衡水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强化用地支持。市国土局要依据省《九项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报批办法;建立“重点技改项目用地快速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对工业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且符合规划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本市异地搬迁改造的工业企业,采取协议方式提供新的安置用地,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出让价收取土地出让金。企业原用地由政府收回后,土地收益可根据安置企业的需求用于企业搬迁改造。对“十百千工程”和市行业巨人重点培育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不受批次限制,可单独组卷报批,对报批资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投资强度大、经济效益好、容积率高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解决用地指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鼓励创新和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施技术改造。立足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推进安平丝网、桃城公铁配件、景县橡塑制品、冀州采暖铸造、冀枣玻璃钢等产业集群的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电子商务、软件测评、软件开发、物流、环境保护、两化融合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5、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市工信局负责收集整理涉企税费减免政策,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予以公布。国税、地税及涉企收费部门要从衡水发展的大局出发,依法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二是建立技术改造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对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领办、代办制,工信、发改、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备案、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城乡规划等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坚决取缔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乱审批、乱处罚、乱收费行为,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三是强化督导考核。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技改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修改、完善我市工业及项目考核体系,加大对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技改工作的考核力度。市委、政府督查室及“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督导制度,加强督查,确保省市支持企业技改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委、政府督查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分包省市重点项目,坚持一个重大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二是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调度项目建设及技改工作,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印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技改项目建设和阶段性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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