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1-2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承市政字﹝2014﹞10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专业布局明显优化,基础能力明显加强,招生规模保持稳定,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职业教育还存在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职普结构不尽合理,专业师资力量不强,与行业企业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同时必须看到,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给我市职业教育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创造更大人才红利,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推动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激发学校发展活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
加强统筹、分类指导。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我市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强化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行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指导。推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服务需求、就业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承德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结构规模更加科学合理。到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总体教育结构更加合理;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5.5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5万人,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一定规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30万人次。
专业设置更加适应需求。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并完善,专业设置科学合理,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办学定位更加准确,产教融合更加深入,各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显著,教师师德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普遍提高,“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5%。与本地产业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相适应、涵盖三次产业的专业体系基本建立,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基本形成。三分之一的职业院校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办学水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宽松。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制度全面有效落实并结合地方实际不断完善。投入保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更加健全。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转变,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体系建设
(一)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在坚持就业导向、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吸引力。集中力量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以县级职教中心和涉农专业学校为主渠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加强校企合作,大力推行引企入校、前校后厂等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合作办学模式,推进工学结合,扎实稳妥地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共同培养适应职业岗位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推进技能大赛覆盖所有职业学校和专业,鼓励职业院校参加全国、世界技能大赛。2016年,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合格标准,2018年县区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示范校标准,全市建成4所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成一批与企业对接紧密的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打造一批骨干特色专业。
(二)发展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向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积极发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重点支持3所高职专科学校改革创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增强高职院校的引领带动能力;以行业、区域重点产业为依托,以专业为纽带,建立中职与高职协调发展的教学联盟。强化高职院校内涵发展,支持技术技能积累、传承与开发,推进产学研密切合作,提升服务区域产业升级改造能力。
(三)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有机衔接。支持扩大面向中职学校招收“3+2”中职加专科、“3+4”中职加本科等“直通车”招生比例。支持高职院校探索“知识+技能”的单独招生、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评价办法,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过程、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推进县(区)域内职普融通,搭建职普互相渗透、自由开放、类型转变顺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立交桥”。
(四)积极发展多形式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健全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的县域职业教育与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网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职成教培训网络和其他教育资源优势,面向企业职工、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民、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主要任务
(一)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分级负责”和“职普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加大公共财政专项投入力度,将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增量部分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实施新一轮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参照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基本要求,通过原址挖潜改造、征地扩建、兼并普通高中学校等形式,以教学、实训及生活附属设施为重点,满足办学规模扩大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整体需要。各县区要紧密结合区域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支持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具有生产经营功能的重点专业实训基地。
加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化应用支撑环境,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到2017年,宽带和校园网覆盖所有职业院校,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建成千兆主干、百兆桌面、无线网络全覆盖的数字化校园。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光纤等各种通信链路构建承德中职城域网,实现校际之间的网络互通、资源共享。
(二)骨干专业建设工程。按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思路,结合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合理规划和科学设置专业,逐步建成一批骨干特色优势专业。重点在加工制造、现代农业、健康养老、涉外护理、旅游服务、学前教育、文化创意等方面打造品牌专业。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围绕现代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将旅游、护理、学前教育、文化创意、物流、加工制造、清洁能源等相关专业建成骨干特色专业;各县职教中心立足服务“三农”,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现代农业和农村扶贫开发,结合全市产业园区布局,加强涉农专业建设,错位发展二、三产业中的部分专业。2020年前,创建15个省级骨干特色专业、15个市级骨干特色专业。
(三)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健全职业院校多种形式的培养教师机制,提升师资素质。认真组织完成国家和省“校长高级研修”、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和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项目。加强市级师资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的落实,依托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承德工业学校等院校建立市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聘请院校、教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和高技能人才任教,实行五年一轮全员培训。依托本地优秀企业建立市级职业教育教师实践基地,每年安排不少于20%的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到市级基地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和支持中职学校教师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核与专业技能鉴定、在职攻读本专业研究生学历和文化课教师进修第二学历的专业课程。2020年前,重点培养50名专业带头人和100名骨干教师,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造就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全国名师队伍。
(四)职教集团建设工程。研究制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以装备制造、旅游服务、护理等专业大类为重点,组建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以专业为纽带的地方职业教育集团。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享,促进教育与产业紧密对接,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度结合。积极探索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2014年,组建承德市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2015年,组建承德市旅游、护理职业教育集团;2016年,组建汽修职业教育集团。
(五)对外开放合作工程。积极吸引国内知名职业院校、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到我市开展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办学。加大与京津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力度,支持我市优质职业院校与京津优质职业院校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平台、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鼓励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与京津高等职业院校探索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开展管理干部挂职交流和专业教师交流互访。支持我市优质特色职业院校赴国外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和专家合作,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推动我市更多职业院校毕业生进入国际技能人才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及部门职责。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主要责任,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职业教育发展。要发挥好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市、县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会议,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施指导、管理、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就业准入制度;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落实职业教育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批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经济和工业信息化等部门负责推动企校合作、企业实训基地建设,构建企业与院校互动机制;其他部门按照自身职责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二)健全经费保障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投入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严格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30%、成人教育费用每人每年1元的政策。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后的经费保障标准,在省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之前,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各级财政可根据自身财力对中职教育免学费后产生的经费差额进行适当补助,到2017年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对各类培训的统筹,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司其职”的原则,整合各部门培训项目,依托职业院校和县区职教中心,统筹安排和实施培训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培训效果。
(三)完善教师补充管理机制。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职业学校编制,按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师。扩大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允许学校在编制内自主录用教师,并将15%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请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申请评定第二专业技术职务。鼓励支持学校面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技术业务骨干和社会各类能工巧匠聘请兼职教师,使专业教师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改革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吸引综合类院校优秀毕业生和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职业教育。在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公开招考中,允许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报名和考试,合格的先按兼职教师聘任,待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转为正式教师。
(四)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职普招生比例、经费投入保障、办学条件改善、发展水平提升等方面开展督导。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未按政策要求落实投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低于高中阶段招生总数45%的县区进行重点督查。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每年对职普招生比例合理、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突出的县区、职业学校给予资金奖励。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职业教育先进表彰奖励制度、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将每年5月的第2周定为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营造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崇尚一技之长、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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