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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三府办〔2011〕46号
颁布日期:2011-01-2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三亚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三府办〔2010〕220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水利普查工作,确保我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动员全社会都要关心和参与水利普查工作,为水利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做好对普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全市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要求相关部门重视普查工作。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普查,实事求是。

(二)做好对普查对象的宣传。要讲清普查的目的、作用、内容和普查对象的义务及权利,动员普查对象自觉地接受调查,如实申报调查数据。

(三)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和主要任务,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分别悬挂市区主要街道和张贴公共交通车辆进行宣传(2011年1月~2月)。

(二)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国营农场在镇(区)、农场主街道或人群密集地悬挂宣传横幅,书写临时性标语张贴到行政村或人口聚集地,并出动宣传车辆在辖区内进行宣传(2011年2月~3月)。

(三)市委宣传部在《三亚新闻》节目前或后和市内主要交通路口电子屏幕上制作水利普查宣传字幕,并及时更换字幕内容,滚动式播放加以宣传(2011年2月2~3月)。

(四)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完成自身工作职责外,积极撰写水利普查宣传稿件,进行板报宣传,组织人员定期编写水利普查工作旬报,督促检查各单位宣传情况,并将宣传情况如实向市人民政府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工作在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各镇(区)、国营农场及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按照《三亚市水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二)各镇(区)、国营农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议程,落实专人抓好宣传工作。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标语

1.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2.水利普查,摸清水情,规划未来;

3.水利普查,惠民生,谋发展,促和谐;

4.动员起来,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5.开展水利普查需要您的支持与参与;

6.配合普查员工作是每个普查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

7.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力做好水利普查;

8.如实填报,依法普查,确保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圆满成功;

9.搞好水利普查,掌握国情国力,促进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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