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涉外法律类 > 招商引资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三府办〔2016〕21号
颁布日期:2016-01-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府办〔2016〕21号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建设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建设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5〕100号)文件精神,全面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管理,切实解决影响我市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创新环境监管模式,落实监察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和分块管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专人负责、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为环境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市、区(管委会)、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在全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全覆盖,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管理,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助力我市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三亚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环境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小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韦迪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天涯区政府、吉阳区政府、崖州区政府、海棠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亚供电局、市政府督查议案室等。

市环境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监督各级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

四、建立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一)网格层级和职责划分

1.一级网格

(1)范围:一级网格共一个,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职责:

①负责全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的运行、管理;

②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③对我市辖区范围内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企业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环境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④指导各级环境网格监管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2.二级网格

(1)范围:二级网格共5个,分别为天涯区政府、吉阳区政府、崖州区政府、海棠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所辖行政区域;责任主体分别为各区环保局,各区环保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分管环境保护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职责:

①对辖区内未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企业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环境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②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一级网格责任主体;

③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调节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

3.三级网格

(1)范围:三级网格共有142个,包括83个村民委员会和59个居民委员会,以村(居)委会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各村(居)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职责:

①定期开展环境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将发现的环境问题上报上级网格责任主体并协助调查处理;

②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③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④按权限对辖区环境信访投诉、纠纷进行前期调处,配合上级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网格体系构建

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市本级、区、村(居)委会三级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一级网格设1个一级网格管理办公室,二级网格设5个二级网格管理办公室,三级网格设置三级网格巡查员。

1.一级网格管理办公室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设立一级网格管理办公室,通过向社会聘用协管人员的方式配置4名专职工作人员。

2.二级网格管理办公室

各区环保局设立相应的二级网格管理办公室,每个办公室通过向社会聘用协管人员的方式配置2名专职工作人员;育才生态管理委员会设立二级网格管理办公室,通过向社会聘用协管人员的方式配置2名专职工作人员。

3.三级网格巡查员

各村(居)委会通过指定1名班子成员和1名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方式配置2名网格巡查员。

(三)网格体系保障要求

1.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利用现有设备,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一级网格管理办公室,做好对各级网格工作人员的环保业务培训工作。

2.各区环保局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利用现有设备,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二级网格管理办公室。

3.各村(居)委会:利用现有设备,通过指定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的方式配置各村(居)委会的三级网格巡查员。

4.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5.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四)网格体系主要工作事项

1.巡查。三级网格巡查员要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一级、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调查处理辖区内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

4.评价。市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及体系建设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

成立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全面安排部署全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和各区环保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本部门的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各级网格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职能任务,并向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实施方案。二是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档造册,并向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三是明确各网格单元责任主体在环境网格化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向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填报《三亚市建立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进展情况表》(联系人:赵俊冉,联系电话:88246864)。四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和各区环保局要制定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全市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并报省政府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

(二)检查考评阶段(自2016年2月1日起)

全市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及各级网格巡查、查处、反馈、监督、评价机制正式运行,严格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和各区环保局要在每年7月1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推进体系建设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各区环保局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均要设立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办事机构,负责本部门的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体系建设。市直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

(二)提升能力,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市财政部门负责一级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各区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二、三级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执法投入,提升执法能力。

(三)及时公开,畅通环境监管信息

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做到制度上墙、会议有纪要。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要就网格化建设及运行情况编制简报进行宣传报道和上报上一级网格,一级、二级网格单元要至少每月编制1期简报,三级网格单元至少每季度编制1期。

(四)强化考核,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制定环境网格化监管考核细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环境监管责任。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和各区环保局要在每年7月1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对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问责。

附件:1.三亚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情况表

2.各相关部门职责

3.三亚市建立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进展情况表

http://xxgk.sanya.gov.cn:17003/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00823240-4/bgswj/201602/188310.html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8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