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 文号:琼教中招〔2014〕10号 |
颁布日期:2014-04-3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了做好今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将《2014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2014〕8号)精神,现就2014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新生,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地要严格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精神,落实义务教育招生改革要求,重点规范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秩序。积极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切实减轻因入学竞争给学生带来的过重课业负担。为监控教育教学质量,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可组织小学学业水平测试,但不能作为录取七年级新生的依据。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入学年龄的审核工作,严禁不足龄儿童入读小学;要完善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好纸质资料的存档和电子学籍的注册、维护等工作。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重点班。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学校以外,其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和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琼教〔2012〕23号)要求,各市县和洋浦要严格控制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地区要在今年减少到10%以下,低于10%的要巩固并继续减少。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好以流入地公办学校接收为主政策,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确保每位适龄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时入学;要以“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认真做好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和港澳台籍学生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2014〕8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教中招〔2014〕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一)招生计划
今年全省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5.89万人。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附件3。
为促进普通高中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琼发〔2010〕13号)和我省“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普通高中发展目标,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我厅核定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引导普通高中健康、协调发展。计划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追加,严禁先招生后报计划。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2014年4月16日印发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14年择校生计划占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超过10%,我厅之前出台的中招政策规定中有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此为准。
(二)部分学校特设计划招生说明
1.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计划单列,其中海南中学50名,海南省国兴中学100名,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符合条件的学生继续享受“三免一补”。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招生总数的20%的比例安排指标。
部分市县所属的重点高中学校也设立民族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招生指标和条件参见有关市县的招生工作意见。
2.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计划单列,均列入提前批次招生。其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招收58人,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各招收60人,招录对象均为有志于在高中毕业后出国深造的学生,户籍不限。学生入学后,对学籍实行单列管理,不得转为本校普通班学生。有志报读的考生,请关注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提前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和面试。
3.海南中学“宏志班”:计划不单列,由海南中学从其第一批次录取的新生中挑选50名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就读,美籍华人林汉克先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学校免除学费。有志报读海南中学“宏志班”的考生,须在报志愿时填报海南中学第一批次志愿。
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海南招收公费生23人,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招录对象为在我省应届初中毕业且具有我省户籍并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的考生,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90%。被录取的考生具有北京市高中学籍,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享受北京生源同等待遇。如需回海南参加高考,可以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学生名义报考,享受海南本地生源待遇。
5.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均计划单列,各面向全省招收50名公费生,列入提前批次。招录对象为具有海南省户籍(含学籍在我省的港澳台籍、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参加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新生录取和学籍认定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录取到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必须是参加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参加往年中考,但未参加我省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各地不得作为新生录取。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须于10月8日前将普通高中新生录审名单(含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中招办备案,以办理高中学籍。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未经省、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录取的学生、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按规定比例招收的择校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高一年级第一学期不得接收外省转学生和批准学生到省外借读。
附表:1.2014年海南省普通中学招生计划汇总表
2.2014年面向全省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计划表
3.2014年面向全省招生的部分普通高中公费生指标下
达市县分配表
4.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
附表1
2014年海南省普通中学招生计划汇总表
市县(单位)
小学毕业生数
初中招生计划数
初中毕业生数
普高招生核定数
海口市
24688
25130
20750
10404
三亚市
10110
10200
8957
5100
儋州市
11383
12200
13802
7500
文昌市
6566
6566
5795
3650
琼海市
5725
6450
5730
3800
万宁市
6914
6914
5392
3070
五指山市
1305
1305
828
400
东方市
7227
7227
6359
3300
定安县
3192
3192
2615
1300
屯昌县
3693
3693
2967
1300
澄迈县
6740
6740
4930
2250
临高县
6479
6479
5859
2250
昌江县
2977
2977
3165
1400
乐东县
7231
7231
6460
3650
陵水县
4063
4063
4024
1800
白沙县
2360
2360
1900
800
保亭县
1842
1842
1582
800
琼中县
2106
2106
1768
1000
洋浦
973
1000
1220
700
海南中学
460
825
924
国兴中学
208
240
500
海师附中
160
378
864
琼州学院附中
200
268
400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中
150
150
154
200
海南省农垦中学
500
557
450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180
221
540
海南省农垦加来高中
600
合计
115724
119533
106746
58952
附表2
2014年面向全省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计划表
(一)公办高中全省统招计划
序号
学校
招生总数
其中
公费生
择校生
中外合作
办学
合计
其中
全省统招
特长
华侨班
民族班
本校初中
本校职工子女
1
海南中学
924
788
638
60
50
40
78
58
2
海南省国兴中学
500
455
265
33
100
50
7
45
3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864
785
685
14
40
46
79
4
琼州学院附属中学
400
364
262
22
60
20
36
5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属中学
200
182
50
132
18
6
海南省农垦中学
450
409
389
20
41
7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540
491
370
28
90
3
49
8
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
600
545
515
25
5
55
9
海南华侨中学
212
92
92
120
10
海南省农垦三亚高级中学
200
200
200
11
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
50
50
50
12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23
23
23
13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
50
50
50
注: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的公费生“全省统招”指标全部或部分具体分配到市县(单位),分配情况详见附表3;表中其余学校的公费生
“全省统招”指标不具体分配到某个市县(单位),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划线录取。
(二)民办高中公费生全省统招计划
序号
学校
全省统招公费生
1
海口景山学校
50
2
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
50
3
海口华兴学校
50
4
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50
5
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
50
6
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
50
7
海口海政学校
50
8
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
50
9
海南鲁迅中学
80
10
海南华侨中学三亚学校
60
11
海南东坡学校
120
12
儋州川绵中学
50
13
文昌孔子中学
50
14
琼海嘉中海桂学校
180
合计
940
注:海南东坡学校公费生中含80个本校初中和3个本校职工子女指标、琼海嘉中海桂学校公费生中含130个面向琼海市指标。
附表3
2014年面向全省招生的部分普通高中
公费生指标下达市县分配表
招生学校
市县(单位)
海南中学
海南华侨中学
海南省农垦中学
琼海嘉积中学海桂学校
(公费生)
全省统招
638
92
389
180
海口市
350
166
三亚市
39
16
6
儋州市
39
13
54
文昌市
11
3
2
琼海市
14
3
4
130
万宁市
30
10
20
五指山市
7
2
3
东方市
15
5
4
定安县
13
6
12
屯昌县
13
2
10
澄迈县
20
10
34
临高县
15
5
23
昌江县
11
2
8
乐东县
15
5
10
陵水县
10
2
6
白沙县
7
2
13
保亭县
6
2
2
琼中县
7
2
10
洋浦
7
2
2
注:1.本表列出的招生学校,均是将全部或部分公费生全省统招指标具体分配至市县(单位)的
学校。指标具体分配至某市县(单位),则在该市县(单位)单独划线录取,其余未作分配
的指标,则在其他市县(单位)统一划线录取。
2.海南中学公费生全省统招指标中预留9个,用于奖励分数线前三名的市县;海南省农垦中学
分配给海口市的指标包含海南省农垦中学初中生源以及具有海口市户籍的学生。
3.如招生学校在某市县(单位)的预划分数线与其他市县(单位)的预划分数线差距过大,分
配的指标将做适当调整。
附表4
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
性质
序号
行政主管部门
所在地
学校名称
招生代码
公办
1
省教育厅
海口
海南中学
1001
公办
2
省教育厅
海口
海南省国兴中学
1002
公办
3
省教育厅
海口
海南省农垦中学
1101
公办
4
省教育厅
五指山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1102
公办
5
省教育厅
临高
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
1107
公办
6
海南师范大学
海口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1003
公办
7
琼州学院
五指山
琼州学院附属中学
1004
公办
8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1013
公办
9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儋州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属中学
1073
公办
10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南华侨中学
1005
公办
11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市第一中学
1006
公办
12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实验中学
1007
公办
13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市第二中学
1008
公办
14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市第四中学
1009
公办
15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市长流中学
1011
公办
16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市海港学校
1012
公办
17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市体育运动学校
1015
公办
18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市琼山中学
1028
公办
19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
1029
公办
20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市灵山中学
1031
公办
21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三亚市第一中学
1016
公办
22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三亚市第二中学
1017
公办
23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三亚市实验中学
1018
公办
24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三亚市崖城高级中学
1019
公办
25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三亚市第四中学
1020
公办
26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三亚市榆林八一中学
1021
公办
27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三亚市民族中学
1022
公办
28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海南省农垦三亚高级中学
1103
公办
29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市第一中学
1070
公办
30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市第二中学
1071
公办
31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市民族中学
1072
公办
32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市新州中学
1074
公办
33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市长坡中学
1075
公办
34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市第三中学
1076
公办
35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市八一总场中学
1104
公办
36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市思源高级中学
1149
公办
37
文昌市教育局
文昌
文昌市文昌中学
1036
公办
38
文昌市教育局
文昌
文昌市华侨中学
1037
公办
39
文昌市教育局
文昌
文昌市田家炳中学
1038
公办
40
文昌市教育局
文昌
文昌市实验高级中学
1040
公办
41
琼海市教育局
琼海
琼海市嘉积中学
1045
公办
42
琼海市教育局
琼海
琼海市嘉积第二中学
1046
公办
43
琼海市教育局
琼海
琼海市华侨中学
1047
公办
44
琼海市教育局
琼海
琼海市长坡中学
1048
公办
45
琼海市教育局
琼海
琼海市嘉积第三中学
1051
公办
46
万宁市教育局
万宁
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
1023
公办
47
万宁市教育局
万宁
万宁市万宁中学
1049
公办
48
万宁市教育局
万宁
万宁市第二中学
1050
公办
49
万宁市教育局
万宁
万宁市大同中学
1052
公办
50
万宁市教育局
万宁
万宁市民族中学
1053
公办
51
万宁市教育局
万宁
万宁市第三中学
1054
公办
52
五指山市教育局
五指山
五指山市第一中学
1026
公办
53
东方市教育局
东方
东方市八所中学
1092
公办
54
东方市教育局
东方
海南省东方中学
1093
公办
55
东方市教育局
东方
东方市民族中学
1094
公办
56
东方市教育局
东方
东方市铁路中学
1096
公办
57
东方市教育局
东方
东方市琼西中学
1095
公办
58
定安市教育局
定安
定安县城南中学
1055
公办
59
定安市教育局
定安
定安县定安中学
1056
公办
60
屯昌县教育局
屯昌
屯昌县屯昌中学
1060
公办
61
屯昌县教育局
屯昌
屯昌县思源高级中学
1061
公办
62
澄迈县教科局
澄迈
澄迈县澄迈中学
1062
公办
63
澄迈县教科局
澄迈
澄迈县第二中学
1063
公办
64
澄迈县教科局
澄迈
澄迈县思源高级中学
1064
公办
65
临高县教育局
临高
临高县临高中学
1066
公办
66
临高县教育局
临高
临高县第二中学
1067
公办
67
临高县教育局
临高
临高县新盈中学
1068
公办
68
昌江县教育局
昌江
昌江县昌江中学
1098
公办
69
昌江县教育局
昌江
昌江县矿区中学
1099
公办
70
乐东县教育局
乐东
乐东县乐东中学
1087
公办
71
乐东县教育局
乐东
乐东县黄流中学
1088
公办
72
乐东县教育局
乐东
乐东县冲坡中学
1089
公办
73
乐东县教育局
乐东
乐东民族思源实验高级中学
1091
公办
74
陵水县教科局
陵水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
1081
公办
75
陵水县教科局
陵水
陵水县陵水中学
1082
公办
76
陵水县教科局
陵水
陵水县民族中学
1083
公办
77
白沙县教育局
白沙
白沙县白沙中学
1085
公办
78
保亭县教育局
保亭
保亭县保亭中学
1080
公办
79
琼中县教育局
琼中
琼中县琼中中学
1078
公办
80
洋浦社会发展局
洋浦
洋浦中学
1116
民办
1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
1118
民办
2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华兴学校
1119
民办
3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
1120
民办
4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景山学校
1121
民办
5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1126
民办
6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
1146
民办
7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海口海政学校
1147
民办
8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
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
1150
民办
9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海南鲁迅中学
1129
民办
10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海南华侨中学三亚学校
1148
民办
11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三亚丰和学校
1156
民办
12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
三亚青林学校
1157
民办
13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海南东坡学校
1133
民办
14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丹阳学校
1137
民办
15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海南鑫源高级中学
1140
民办
16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
儋州川绵中学
1151
民办
17
文昌市教育局
文昌
文昌孔子中学
1145
民办
18
琼海市教育局
琼海
琼海嘉中海桂学校
1139
民办
19
万宁市教育局
万宁
万宁海之南实验学校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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