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8-0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2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铜市安办〔2011〕43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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