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黔府办发〔2016〕6号 |
颁布日期:2016-02-0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6〕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目标管理,细化任务分解。各牵头单位要按照“钉钉子”的精神和“马上就办”的作风狠抓各项部署落细落小落实的要求,始终把精准落实作为基本遵循,牢牢盯住“十三五”和2016年的目标任务,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细化,逐项分解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做到精准推进落实。要尽快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的年度推进计划;尽快分解提出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季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创新思路,克服困难,用超常规的举措,谋划更多新招、实招、好招、硬招,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主动牵头,主动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落实。要按照“一项工作、一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推动、有人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学习解读会,分析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提出推进方案;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实施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职责,涉及需要相关单位配合的,要主动沟通协商,做好牵头组织、联络协调、督查督办和情况反馈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主动积极配合推进工作落实。
三、实施平台化管理,动态调度报告。依托省电子政务网和政府督查管理平台,推进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细化分解、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事项在网上交办,完成情况在网上反馈,实现动态跟踪督办。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对所承担工作逐项建立台账。各牵头单位要明确专人,对2016年重点工作开展调度汇总上报,分别于3月23日、6月23日、9月23日和12月23日前将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目标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通过政府督查管理平台报省政府办公厅。对“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实行年调度,各牵头单位本年度上半年和全年完成情况要分别于每年7月上旬、12月中旬前,通过政府督查管理平台报省政府办公厅。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按照牵头单位要求,报送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四、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逐一破解工作难题。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各牵头单位要增加督促检查力度和频次,通过调度督查、专项督查、暗访暗查、回访复查等方式,做好所承担工作的督促督办。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省直目标绩效办,研究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对各单位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开展积分管理,未按照时限和要求完成事项将纳入负面清单并扣减相应分值。
附件: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doc
http://www.gzgov.gov.cn/xxgk/jbxxgk/fgwj/zfwj/qfbf/201602/t20160215_373934.html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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