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 文号:粤府函〔2015〕95号 |
颁布日期:2015-05-0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的批复
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粤防〔2015〕14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修订后的《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请印发各相关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市、县和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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