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 文号:陇政发〔2015〕78号 |
颁布日期:2015-11-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预防控制疾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433”发展战略总体部署,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爱国卫生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在全面总结2010—2014年全市文明长廊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省上统一部署,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方案,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一是把改善人居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优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加快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环境整治和改造提升相结合,做到整洁美丽与方便适用相统一。二是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模式,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三是加强对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和“白色垃圾”的收集处理,打造靓丽道路风景线。四是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实施农村“一池三改”沼气池建设等工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随意焚烧。五是加强水源地、河道湖泊和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管,坚持源头管控,以大气污染频发地区为重点,广泛开展整治活动,强化水和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控制,狠抓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综合治理。六是继续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用水条件,保护城乡水环境。七是深入推进标准化农贸市场、菜市场示范工程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完备硬件设施、理顺管理体制、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秩序,推行禽畜定点屠宰制度,引导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改变交易条件简陋和环境脏乱差现象。八是全面开展“畅、安、舒、美”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对公路、车站、机场、码头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到2020年,完成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危房改造、自来水入户全覆盖,畜禽养殖区与居民生活区分离,做到村容整洁、院落干净。具备条件的乡道、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市建设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二)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洁”工程,以乡村生态环境整治为基础,以人居环境改善为切入点,以促进广大群众健康为目标,全面实施“四化四改四结合六有五进一出”(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房屋亮化;改厕、改圈、改灶、改庭院;新农村建设与农业综合示范点建设、生态旅游开发、灾后重建后续项目建设、文明长廊建设相结合;村有场(垃圾场)、社有池(垃圾池)、户有箱(垃圾箱)、人有厕、畜有圈、机有棚(农机和柴草棚);道路硬化进村庄、绿化进乡村、美化进院落、畜禽进圈舍、农机进车棚;垃圾出村庄)的基础工程。一是因地制宜、分类分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要用城乡一体的大规划统领一乡一村的小规划,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其他各项规划相协调,远景发展规划与近期建设目标相衔接。要借鉴康县“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根据各村发展水平、居住环境、地域特点,注重古村落、古树、古屋等历史遗存的保护,保持田园风光、乡土风情、生态特色,确定不同的建筑风格、创建方式和建设标准,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陇南地域特色和文化特点的宜居宜游美丽乡村。二是着眼长远、分步实施、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以垃圾收集、污水治理、改厕改圈、河沟清理、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为重点,优先对条件基础较好的村进行整治,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彻底清理露天粪坑,全面改造简易户厕,建立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推行“村集体主导、保洁员负责、农户分区包干”的常态保洁制度,着力保持村庄洁净。坚持一手抓各种设施和服务的完善,一手抓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增强农民维护农村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农民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的变化。三是培育产业、拓宽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把特色富民产业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培育发展花椒、油橄榄、核桃、茶叶、中药材、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增收富民产业,鼓励发展农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形成“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计划、人有增收项目”的增收格局。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把乡村旅游与中医养生结合起来,建设生态旅游专业村,在全市兴起生态游、农家游和休闲游。积极推广新兴媒体在吃、住、行方面为游客提供方便的作用,增加农户收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通过开办网店推介农特产品和美丽乡村旅游。四是整合项目、抢抓机遇,形成建设合力。按照“分类申报、集中管理、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把凡是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财政一事一议、扶贫、农业、林业、水务、交通运输、建设等各类项目资金,原则上全部整合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实现项目资金效益的最大化。五是丰富载体,注重实效,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围绕培育文明新风、提高农村群众素质、改变落后的生活习惯,全面开展新农村、新农民、新风尚、新形象“四新”竞赛活动和争做“孝敬父母好儿媳、美丽乡村建设带头人、勤劳致富好家庭、遵纪守法光荣户、环境卫生模范户、邻里和睦文明户”为主要内容的“六争六评”活动;以培养关爱、互助、诚信意识为重点,全面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以形成科学、卫生、健康观念为重点,全面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以树立守法、有序、安全行为为重点,全面开展平安村庄创建活动。六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村规民约》、《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卫生管理、环保治理及垃圾处理制度,明确村民在环境卫生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定村级保洁员,定期清洁环境卫生,建立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加强监督检查,成立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理事会和环境卫生评比小组,制定环境卫生评比标准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户家庭院内、房前屋后“三乱”(乱堆、乱放、乱搭)和所承担清扫的公共地段卫生进行检查评比,设立“环境卫生评比公示栏”,定期公布评比结果,建立环境卫生日常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村民自筹、县乡补助、省级专项等多渠道筹集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
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200个市、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成2000个环境整洁村,65%以上的村庄达到环境整洁(市委农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三)全面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一是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垃圾分类的前提和基础。宣讲环境卫生和健康的关系、卫生防病知识及自我保健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观念和文明意识,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教会群众垃圾分类的方法。二是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分散处理模式。在每个行政村或自然村修建一个垃圾回收屋,若干户修建一个垃圾焚烧池,每户配置三个垃圾分类桶(有害垃圾桶、填埋垃圾桶、焚烧垃圾桶)和四个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筐(塑料筐、玻璃筐、废纸筐、金属筐),由农户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通过“回收、堆肥、焚烧、填埋”等方法化整为零,就地从简处理,做到可填埋垃圾就地堆肥还土、可焚烧垃圾分散焚烧处理、有害垃圾统一回收做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有偿回收利用。三是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组织制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积极引进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对再生资源全面实行产业化的回收利用,按照“一乡一站、一村一点、一点一人”的原则,在乡镇组建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站,在村设立回收点、确定回收员、建立回收制度,形成三位一体的公司网络模式,并针对农药瓶、电池、废旧灯管等有害垃圾、塑料袋等微利垃圾,由县区政府出台政府补贴价格,实行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杜绝发生再次污染,逐步形成垃圾处理走上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的轨道。
力争到2020年,各县区全部建立农村垃圾市场化收集、处理运作机制,全市30%的村建立垃圾分类收集体系,配备分类收集设施,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垃圾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市委农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四)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把饮水安全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森林资源培育、封山育林步伐,充分发挥大自然的水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村特别是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和饮水型氟、砷中毒等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到2015年底基本解决农村学校、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进一步优化各县区、各行业水质检测资源配置,通过支持规模较大水厂水质化验室建设、与现有水质检测监测机构合作共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满足水厂运行的水质控制和管理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市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县区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五)努力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把农村改厕作为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公路铁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同时,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改厕适宜技术研究,在干旱缺水地区推广节水型卫生厕所,在居住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推广粪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三格式化粪池卫生厕所或“四格式生态厕所”等新技术;在城镇化程度较高、可以利用城市污水排放处理系统的地区修建具有完整下水道的水冲式厕所。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合理整合项目资源,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投入的改厕筹资模式。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在2014年底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10个百分点,有效改善农村厕所的落后面貌,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市爱卫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配合)
(六)科学预防控制传染病和病媒生物。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疾病防控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防控工作。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根据疾病流行规律和研判情况,及早动员部署,针对不同病种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的群众工作优势,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坚持群防群控,形成共同防治疾病、促进健康的工作格局。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重大自然灾害和大型活动卫生防疫保障等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组织开展环境和饮用水消毒、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垃圾粪便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在病媒生物防制方面,要及时加强对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积极开展春夏季灭蚊蝇、秋季灭鼠工作,按照统一组织、集中消杀、合理用药的原则,严格控制“四害”密度,有效遏制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筹备建设病媒生物防制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管理和服务行为,逐步实现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七)大力实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20战略”和市政府办印发的《陇南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4—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有效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加大新闻媒体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健康教育内容建设,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坚决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要继续实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活动,打造一批健康教育的品牌活动。按照“健康教育进家庭”和“中医适宜技术进家庭”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基层健康教育“村级三件事”活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健康文化墙建设、健康沙龙活动)。
力争到2020年,使居民日常保健、疾病防治、应急救护、中医适宜技术、卫生计生政策等知识全面普及,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八)广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以贯彻落实《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为抓手,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一批与现代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切实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逐步提高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不断拓展健身渠道,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将内部体育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在体育师资补充、活动场地改善、设施器材配备、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加大对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的扶持力度。切实开齐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做好每年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参加健身活动。积极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众体育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指导个人根据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
到2020年,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数比例达到80万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九)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落实各项社会控烟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领导干部主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规定。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公共场所和无烟草广告城市创建活动,将控烟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的指标,未开展无烟单位建设的,不得评为市县级文明单位。力争到2020年,全市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率先建设成无烟单位,成人吸烟率下降到20%,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将卫生城镇创建作为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爱国卫生工作评价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中,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将城区建设成为集文化、景观、休闲、健身、观光体验为一体的大型生态公园,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的品位和档次,带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围绕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创立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卫生城镇创建水平,切实把卫生创建作为其他创建活动的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卫生城镇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改进评价标准和办法,完善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城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动态管理。要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对在卫生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处罚,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争取到2020年,全市创建1个国家级卫生县城,1个省级卫生城市,在巩固现有5个省级卫生县城的基础上再创建2个省级卫生县城,使省级卫生县城总数达到7个,省级卫生乡镇达到40个、省级卫生村达到80个、省级卫生单位达到80个;到2020年市级卫生乡镇达到70个、市级卫生村(社区)达到300个、市级卫生单位达到300个;各县区60%的乡镇创建为县级卫生乡镇,20%以上的村创建为县级卫生村,30%以上的单位创建为县级卫生单位。申报市级卫生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的由县区先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县级卫生先进标准并命名后方可申报市级相关创建活动,对创建成果巩固差的单位应取消相应级别(市爱卫办牵头,市委农办、市建设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十一)探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城市发展实际,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编制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将健康政策相关内容纳入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结合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健康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卫生服务模式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推进健康生活模式向基层延伸,推动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提高社会参与程度。积极借鉴国际国内经验,建立适合我市的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建设效果评价,研究推广健康城市建设的有效模式。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等示范单位建设(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努力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县区政府要落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主体责任,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领导作用,及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定期召开爱卫会全委会会议,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各级爱卫办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要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能力建设。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充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力量,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市、县区两级爱卫会主任由两级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及成员分别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要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主任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加强基层爱卫办工作能力建设。各级爱卫办是本级爱卫会单独设置的常设办事机构,要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任务四落实,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发挥爱卫办组织协调、科学指导、信息传递、监督检查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职能作用。增加市爱卫办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增设相适应的内设科室;加强各县区爱卫办能力建设工作,适当增加人员配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委会(社区)都要有专兼职领导负责。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拿出10-20万元资金,各县区要按照辖区每人0.5-1元作为爱国卫生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保证巩固、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等创建成果和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要大力推进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对各级干部考核内容,与经济工作和其它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以促进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爱国卫生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市爱卫办要加强对各县区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治理水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爱国卫生普法教育,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市级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水平。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市际和县区间交流与合作,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信息在部门间实现共享。积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四)要积极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和方式。各县区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宽工作渠道,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要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发挥群众组织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广大群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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