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酒政办发〔2010〕40号 |
颁布日期:2010-03-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0〕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全市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着力在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上下功夫,着力在强化预防和处置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使全市各级政府在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反应更加迅速、决策更加科学、处置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减灾能力更加增强、重建更加有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强化“一案三制”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建设要求,坚持抓好各类预案建设,特别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的预案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预案体系,实现各类预案的全覆盖。同时,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演练,着力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不继提升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
坚持不懈地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完善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抓紧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预案启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机制。研究制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具体政策措施,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
二、积极配合应急平台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省政府与市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做好应急数据库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我市应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突发事件处置中领导决策、指挥提供依据。
三、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按照省上要求,根据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3周年和“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年”、“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以宣传和解读国家及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以宣讲各类突发事件典型案例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应急科普知识的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要加强对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下半年,市政府应急办要完成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应急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上半年,完成酒泉市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支队(酒泉市综合应急队伍)的成立挂牌仪式,制定印发《酒泉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响应机制》,市卫生局要积极组建市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市安监局要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培训、队伍演练、救援装备配置等方面的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立足实际、按需发展,根据《酒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酒政办发[2010]6号)要求,确保到年底,建成县(市、区)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卫生应急队伍等专业救援队伍;同时,做好抗旱防汛队伍、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队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和乡镇、街道综合性或专业性应急队伍的规划安排,力争启动建设,确保2011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将敦煌市作为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示范市,其他县(市、区)都要选择一个乡镇(街道)、一个行政村(社区)、一个企业、一所学校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观摩活动,并在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
六、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年内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指定信息报送员,确保通讯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
继续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报送时效。加强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分析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2010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中选择1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评估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于12月中旬报市政府应急办。其中,玉门市政府、肃北县政府、市农牧局要针对3月6日雪灾应对工作,撰写专题总结评估分析报告,并于4月底前报市政府应急办。
七、加强预防预测和危险源动态监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监控机制,继续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将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切实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先预防转变。
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物资储备调用体系。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县(市、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用机制。
九、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需由政府负责的经费,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同时,要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多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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