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金政办发〔2010〕43号 |
颁布日期:2010-05-0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0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金政办发〔2010〕7号)中“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制定了《金昌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五日
金昌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金昌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协调、监管有力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不断创新节能方式,认真做好节能改造和日常管理,全面完成节水、节电、节油及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比2009年下降5%以上的目标,总体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
一、完善管理体制,理顺职责分工
要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县(区)政府、市级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联络员工作组织体系,落实管理机构的人员,充分发挥联络员的职能作用,畅通工作、信息交流渠道,加强县(区)政府、市级各单位之间的协作联动。
二、狠抓基础管理,打牢发展根基
一是狠抓能源消耗统计工作。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要求,督促各级公共机构把能耗统计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台账,逐步实现按季报送。依据2005—2009年能耗统计结果,初步测算各类能源消耗水平,积极进行能耗定额试点。二是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制定公共机构新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评估和审查办法,从源头上把住建筑节能关口。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办公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市发改委要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项目,做好项目的选项、申报、建设和验收等工作。三是切实抓好节能考核评价工作。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评价工作办法,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考核。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制定《金昌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争取年内发布实施。
三、落实节能举措,提升管理水平
在行为节能方面,强化各类日常管理措施,积极倡导无成本低成本节能,切实堵塞能耗漏洞。在节能改造方面,通过明确改造重点,把节能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的设备改造上,稳步推进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改造,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节能效果。
四、加强统筹规划,确保规划质量
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启动全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编制工作,结合目前公共机构的能耗总量、结构和水平,研究确定“十二五”规划的节能目标的指标、节能重点环节、实施主体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与全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衔接。
五、搞好宣传培训,形成推进合力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政策法规和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推广介绍节能经验和节能产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节能征文评选等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公共机构节能专业技术人员和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制定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切实管好用好市列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加大对能耗计量改造的投入,积极支持能耗统计、能源审计、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投资体制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集中办公建筑,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筹集节能资金的路子。
七、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适时对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的用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条例》、浪费能源的行为。力争通过考核评价、通报公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措施,使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