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金政办发〔2013〕43号 |
颁布日期:2013-03-2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少全文公开发布文件印发数量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少全文公开发布的甘政发和甘政办发文件印发数量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17号)精神,根据我市政府公文发布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已在“中国·甘肃”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gansu.gov.cn)全文公开发布的省政府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主动公开的文件),由各单位在门户网站下载,市政府办公室不再配发。
二、自2013年4月1日起,凡在“中国·金昌”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jc.gansu.gov.cn)全文公开发布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主动公开的文件),发给各单位的纸质文件份数调整为县、区政府各2份,市直各部门1份,供存档备查。文件版记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
三、在“中国·甘肃”和“中国·金昌”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发布的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与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四、涉秘文件和不宜公开的文件,继续按现有渠道和份数分发。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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