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涉外法律类 > 招商引资 >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金昌市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金昌市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金昌市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金政发〔2013〕86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金昌市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4日

金昌市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2013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甘肃省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3〕66号)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实施“1234”发展战略,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跨越,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机制

(一)落实好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甘发〔2012〕19号)精神,切实落实国家出台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43个实施细则和省、市相关部门出台的各项配套措施。完善并落实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实施“百家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创新非公经济发展的激励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二)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认真落实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加快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全民创业,使我市成为非公经济的投资沃土和创业乐园。建立非公经济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中小微企业释放潜能、开拓市场,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工作。认真分析非公经济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听取民间投资主体的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各类政策咨询,着力做好产业政策、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投资管理规定、项目申报条件等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引进优秀非公企业入金兴业。(责任单位: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工商联、市工商局)

二、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一)深化企业改革。推进金川集团公司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积极支持金川集团公司、甘肃三洋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宇恒镍网公司等企业上市,抓好金泥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革。按照发展要求和企业自愿原则,积极支持产业关联企业实施重组整合,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集群发展和错位竞争。指导市属企业加大企业内部整合力度,稳步推进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和落实企业决策、经营和监督机制。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三)继续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关于甘肃省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1〕258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妥善处理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和职工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妥善处理好金昌监狱搬迁到市区后红光园艺场的土地权属和农业职工安置问题。确保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永昌县政府、市人社局)

(四)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旅游业,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5%。根据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及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适时启动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三、继续推进农村及涉农领域改革,不断创新农村经营管理体制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国家和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县(区)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完善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解决县级行政界线划分涉及的土地确权问题。加快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集体流转模式,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示范点20个,土地流转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二)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完善合作社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与管理等办法,研究制定支持合作社出资兴办加工营销实体、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合作社、减免合作社“三品一标”认定费用、解决合作社贷款等政策。鼓励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和开设直销点。探索建立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促进合作社之间的交流合作与更大规模的合作经营。(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三)继续推进林业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五项制度和一个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公益林补偿、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县级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下经济发展等工作。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剥离移交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加快林业支撑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农牧局、市民政局)

(四)加快推进水利改革试点工作。抓好水利改革配套政策的落实,探索建立水利工程公益性人员经费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与项目安排的挂钩机制。加强县区基层水利站、水利建设管理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抗旱防汛服务队“三站一队”组建工作,明确职能,定岗定编,落实经费;规范组建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和水土保持工作站,明确职能,落实人员和编制;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能力建设。结合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初始水权,推进水价综合改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深化农垦和供销社系统改革。支持农垦及其他企业与周边农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农垦建龙头、农村建基地”的产业融合模式。以供销社的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培育市级和区域骨干企业,扩大开放办社,发展基层组织,增强发展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供销社、金昌农垦公司)

(六)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障粮食安全,力争农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不断提高劳务收入。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劳务输转针对性,力争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9万人(次),劳务收入突破1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办、县区人民政府)

四、继续推进城镇化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相关改革

(一)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继续做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市城市化战略布局,促进小城镇协调发展。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和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围绕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建立健全促进城乡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认真总结我市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完善市级层面推进小城镇发展的部门协调机制。深入研究制定建制镇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力争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县区人民政府)

(二)继续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总结我市试点经验的同时,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为重点,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解决好进城农民的住房、教育、医疗保障等问题,加快实施城乡低保并轨计划。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公安局)

(三)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在市政道路养护、环卫保洁、园林养护、排水管网等非经营性企业,建立和实施综合承包制度。全面开放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5类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市场,实行政府授权特许经营,实现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和经营投资多元化。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企业改制,探索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新路子。(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五、积极构建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一)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环境收费制度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适度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二)完善循环经济工作机制。加快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围绕“一区多园”发展格局,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抓好循环经济发展三年规划实施和循环经济重点补链项目建设,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充实全市循环经济项目库,形成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的项目滚动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三)建立节能减排的考核评价体系。继续执行节能目标责任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行业节能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统计信息平台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能源消费数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实施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标,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推进节能精细化管理。根据污水处理工程省级财政配套制度,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四)探索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机制。深入实施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三北五期、退牧还草等工程。启动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内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林地资源补偿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好国家和省上下放审批项目的承接和管理,强化审批监管,规范权限设定和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审批项目。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逐步完善以行政许可法为核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配套、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相结合的行政审批法规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

(二)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尽快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推动分业分类实施。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计、技校和中专教师等职称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合的机制,继续推进部门预算配套改革。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稳步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以信息管税为主导的信息化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以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和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为目标的基层征管机构改革。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涉税事项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向纳税服务部门前移。按照国家部署,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做好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推进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机制。已建成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一步主要是整体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进场交易规则等配套制度。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加快金融市场建设

(一)促进金融业稳步发展。大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搭建银地银企合作平台,创新金融产品,确保各项存贷款稳步增长。进一步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步伐,全面开展信贷诚信中小企业的评定工作,实现中小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组建甘肃银行金昌分行和农业产业发展担保公司。(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金昌中心支行)

(二)实施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股改行动计划。建立全市企业股改上市服务工作平台,支持市内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改制上市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市发改委)

(三)推动企业债券融资。健全理顺市级投融资主体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市级市场投融资主体规模化融资作用。尽快形成城投公司保障房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券融资能力。建立和完善地方融资风险防控机制。探索为小微、民营企业集合融资提供信用增进担保。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融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建设局)

(四)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采取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支持融资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同行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健全完善全市企业股权债券融资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市发改委)

(五)鼓励综合运用各类投融资工具。支持有关企业和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种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专业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探索建立金昌市民间融资综合服务中心,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汇集、发布、借贷合约公证、登记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

(六)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县域法人机构改制。加快推动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机构。继续支持甘肃银行和兰州银行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

八、继续推进文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

(一)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优化行政职能,构建科学、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合理划分界定,调整理顺事业单位运行机制;严格遵循市场规律,稳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全市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金昌欢乐谷建设,认真做好《骊靬情》上映及歌舞剧《骊靬神韵》复排巡演,办好第二届骊靬文化国际旅游节和丝绸之路国际青少年生存训练营活动,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33%以上。实施全市城市数字影院全覆盖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支持和鼓励县、区各学校自行开展的改革试点项目。推进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继续抓好校舍安全等工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认真做好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迎接教育部新建高职院校首届毕业生合格评估工作。稳妥推进企业学校移交地方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三)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继续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工程。改革和完善科技奖励制度,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金武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落实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优惠政策。推进实施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培育工程,培育若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和产业创新优势的专利试点企业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大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力度,抓好重点科技项目实施,争取全社会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2.1%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九、深化基本民生保障领域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档案率达到9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稳步扩大三项基本医保参保面,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提高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做好大病试点工作,落实好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功能,扩充非基本药物和高值耗材招标采购功能。清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完善社会办医政策。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落实竞聘上岗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进总额预算和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付费机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软实力,落实村医多渠道保险、补偿政策,稳定村医队伍,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推进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药监局)

(二)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机制,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盲区、全覆盖”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落实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牧局)

(三)完善就业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完善就业招聘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指导和就业援助,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见习基地建设。贯彻落实《甘肃省全民创业行动实施方案》和《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做好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建市级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加快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实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信息在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互联互通和共享发布。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1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厅)

(四)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3〕36号),认真组织实施《金昌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市委办发〔2013〕32号)和《金昌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市委办发〔2013〕6号)。加强收入分配调查研究,做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领域的专题研究,为具体出台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

(五)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9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确保补助标准增长10%。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群的基本全覆盖,稳步扩大农民和城镇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离退休职工、60周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大力推进社保扩面工作,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试点工作,巩固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实现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搭建市、县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高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能力,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畅通服务渠道、完善便民措施,推动全市多层次的社会管理创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抓好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一)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活力。不断创新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加快金昌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步伐,年内开展报关报检业务,进一步提高经济外向型程度。(责任单位: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局、人行金昌中心支行)

(二)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认真开展“民企陇上行”专项行动,大力开展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西南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对子”活动,建立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对外机构加挂招商局牌子。积极支持金川集团公司实施跨国经营战略,大力支持八冶集团公司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着力引导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内联外引、强强联合等方式,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努力构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机制。争取实现合作项目的新突破。推进与省内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政府国资委)

(三)继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围绕千亿元大招商,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招商项目的征集、策划、论证、储备工作,建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突出循环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特色,做好我市与央企及省外企业合作项目落地工作。落实产业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继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责任单位: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县(区)和各项改革的牵头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年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靠实工作责任。承担重点改革任务的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衔接,形成解决跨部门、跨行业重大问题的协调机制。对年内能够完成的改革任务,要集中力量,确保完成;对跨年度的改革任务,要积极推动,尽快取得突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并配合牵头负责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市发改委。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金昌市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