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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乡村舞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嘉政办发〔2014〕67号
颁布日期:2014-06-0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乡村舞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嘉峪关市“乡村舞台”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嘉峪关市“乡村舞台”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精神,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促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乡村舞台”建设。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乡村舞台”,是指在整合我市农村现有的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图书出版、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资金、项目、场所、设施、人才等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乡镇文化站、村社文化室、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乡村体育健身工程等阵地,组建村级民间自办文化社团,搭建群众自娱自乐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乡村舞台”建设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引领,以文化强市建设为目标,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丰富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在镇村两级构建全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统一管理、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探索自发式、互动式、输送式、辐射式等农村民间自办文化社团的新形式,做到“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让农民群众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提高村社文化整体水平,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乡村舞台”建设,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打造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建设新品牌,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农民。在一年的时间内,建成3个文化大院,组建17个村级民间自办文化社团,实现全市17个行政村都有1个相对稳定、10人左右的民间自办文化社团,形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三、建设内容

(一)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引导农民更好地认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加强对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锻炼,进一步坚定广大农村党员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全面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二)组建村级民间自办文化社团。按照“有则优,无则立”的原则,对行政村已创办成型的民间文化社团加大指导培训力度,帮助其完善硬件和软件建设,提高质量和水平。对已具备条件还没有创办的行政村,给予政策、资金和培训支持,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创建民间自办文化社团。到2014年底,全面完成17个村级民间自办文化社团的组建任务,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三)有效整合现有的农村文化活动阵地。目前,我市共有乡镇文化站3个,农家书屋20个(包括三个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学站点20个(包括三镇综合文化站点),还有一定数量的文体工作站和文化大院等。这些农村文体活动阵地,是农村开展基层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宣传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为广大农村群众开展文化服务的有效途径。各相关单位要对现有的这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集中力量完善已有的文化阵地,全面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积极为民间自办文化社团提供活动场所,影响、辐射和带动条件较差、较偏远村组的文体活动。

(四)大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以文艺演出和科技培训为抓手,依托“千台大戏送农村”、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市文化馆专业人员和城乡文艺团队结对子,定期赴三镇进行文艺演出和文化培训,重点对农村业余文化骨干、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和民间艺人进行业务辅导。利用节会、集市和农闲时节,有重点地组织文化、科技、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开展政策咨询、科技培训、文艺展演、电影放映、卫生保健、农民运动会、全民阅读等各种活动。

(五)广泛开展民间自办文化社团才艺集中展示活动。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以“共享生活、共建和谐”为主题,以民间自办文化社团为载体,彰显传统优势和特色文化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民间自办文化社团才艺集中展示活动。采取镇、村逐级推荐筛选的方式,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特色文化产品、科技小发明等展示展演活动,积极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和文化村落。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制定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0月):具体实施。按照“五有”标准,建设3个农村文化大院,维修改造其它村级文化活动场所,组建村级民间自办文化社团,全面完成17个“乡村舞台”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2014年11月——12月):总结验收。对已建成的17个“乡村舞台”进行总结验收。

第四阶段(2015年1月——12月):形成特色。召开全市“乡村舞台”活动现场交流会,对“乡村舞台”活动进行评比,表彰推广2-3个活动开展好、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民间自办文化社团,营造一村一品、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乡村舞台”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17个行政村“乡村舞台”建设任务。

组长:常守远副市长

副组长:张世虎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建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贾光军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员:高发江市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

刘燕玲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刘卫雄关区区长

景光耀长城区区长

徐剑锋镜铁区区长

杨录祥市教育局局长

崔志军市科技局局长

王荣山市司法局局长

贾兴智市农林局局长

朱兴有市卫生局局长

李忠市体育局局长

郭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谢斌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窦雁红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赵淑敏市文联主席

石晓辉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刘嘉毅中共嘉峪关团市委书记

丁彩霞市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贾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人员进行替补,不另行发文。

(二)明确责任。三区是“乡村舞台”建设的责任主体,三镇党委、政府是具体实施主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加强协作。文广新局要依托文化大院、“农家书屋”,负责活动的具体落实,进一步巩固农村群众“求知、求美、求文”的阵地。体育局要依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面搭建农民群众强身健身的平台。科技局要依托“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发家致富的点子。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反对封建迷信、远离“黄赌毒”,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低俗文化,大力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资金支持。根据工作进度,采取“财政支持一点、项目安排一点、社会筹措一点、个人集资一点”的办法,按照分级分类补助的原则,购置一定的文化设备,支持民间自办文化社团的发展,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帮扶、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建设的各项政策,市财政按照农民每年人均30元拨付经费,由市文广新局统一管理,合理使用,并列入每年经费预算,保证“乡村舞台”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人才支持。文化部门要组织专业演出人员对农村业余文化骨干、文化能人、热心文化活动的积极分子和民间艺人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乡村舞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安排乡镇农村文化专干,担任民间自办文化社团的联络员,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各行政村推选1名有威信、有特长的文化能人,兼任民间自办文化社团的具体负责人,市财政每月给予一定的补助。

(五)广泛宣传。各新闻媒体要深入到农村一线,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反映活动开展动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乡村舞台”建设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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