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政办发〔2012〕4号 |
颁布日期:2012-01-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属驻甘南相关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已经2011年12月27日州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甘南藏族自治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为了大力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全面准确地把握全州宏观质量状况,提升我州经济增长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196号)精神,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摸清和掌握全州质量总体状况,研究分析质量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我州经济发展的质量问题,不断提升全州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质量状况分析是基于质量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的统筹分析,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客观原则。基础数据准确,基本情况真实,分析科学合理。
(二)务实功效原则。收集和分析政府关注、群众关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总体状况和倾向性质量问题。
(三)注重时效原则。第一时间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及时发布分析报告,发挥对重大质量问题的预警作用。
(四)逐步深入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行业实际和区域经济特点,突出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关乎国计民生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重大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先小后大,先易后难,逐步增加质量状况分析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分析范围。
三、主要内容和分析重点
(一)主要内容
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中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质量问题为主要内容,分析各行业质量现状与趋势,总结各部门质量工作做法和经验,认真查找质量问题和原因,及时提出改进质量的对策建议和思路措施。
(二)分析重点
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食品、特色农畜加工、建筑材料等重点扶持和主导行业产品。
工程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方面的质量状况。
服务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餐饮、商贸、运输、电力、技术研发、医疗、旅游等方面的质量状况。
环境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空气、水、环境噪音及生态等方面的质量状况。
其他质量状况分析的重点是:其他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的质量状况。
四、分析依据
质量状况分析原则上按照本行业通行的、统一规范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规范)、建筑标准(规范)、考核细则等质量相关标准以及评价模型等,运用科学方法,对各类质量指标进行检验、考核、研究、分析、评判。没有统一标准可依的,要确立用户满意度评价指标,进行用户满意度测评。
五、组织领导
全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在州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州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州直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系人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六、职责分工
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统计局等部门负责提供全州经济运行数据和相关信息;
州财政局负责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经费支持,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
科技、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水电、农牧、林业、商务、卫生、旅游、食药监、工商、质监、邮政、通信、各行业协会、烟草、电力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要求,结合《全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重点一览表》(见附件),全面真实收集质量数据和信息,科学分析,提出本部门本行业分析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质监局要切实担负起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沟通,综合分析,准确反映全州质量状况。
各县(市)人民政府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开展本辖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
七、编写要求
各部门真实、准确、全面的基础信息是科学开展宏观质量状况分析的关键。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应尽可能采用数据和图表说明问题,对关键领域要做出分类比较。篇章结构应采用以下形式:
(一)本行业发展概况和质量基本状况,包括与上年度同期数据对比,在全省所处的位次等,侧重阐述现状和成果。
(二)本部门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质量法规制度建设、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品牌建设、质量安全、质量宣传、能力建设等,侧重总结工作措施、方法和经验。
(三)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四)提出对策和建议。可以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对策,也可从全局的高度就改进和加强质量工作提出建议。
(五)附件。将本部门管理的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优质工程、服务业品牌等名录附后,以扩大宣传效果。
八、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年分上半年和全年进行两次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必要时可根据质量工作需要对重点产品和行业及时分析。上半年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各单位要于当年8月底前将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质量基础信息数据报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质量基础信息数据,各单位应当在次年的2月底前向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具体进度如下:
(一)数据收集(规定上报时间的前1个月)。各部门结合《全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重点一览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形成本部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汇总分析(时限1个月)。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对各部门质量分析报告进行汇总,对全州质量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必要时进行补充相关数据和信息。初步形成全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征求各部门意见。
(三)形成报告并发布(时限1个月)。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成稿后,由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全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或质量状况白皮书,经州领导小组批准后向州政府报告,并根据需要经州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附件:全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重点一览表
附件:
全州宏观质量状况分析重点一览表
一、产品质量状况
(一)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州质监局负责)
1.1工业产品质量
1.1.1生产企业省、州级监督抽查总体情况:产品分类、行业类别、抽查企业数、抽查产品批次、合格产品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与上期同比;按照企业规模、企业所有制分类的质量状况;获得工业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
1.1.2各类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具体分析:产品小类、产品名称、抽查企业数、抽查产品批次、合格产品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与上期同比;按照企业规模、企业所有制分类的质量状况;获得工业产品(食品)生产许可的产品质量状况。
1.1.3全州质监系统全年受理产品质量投诉和解决数量,与上年同比。
1.1.4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1.1.5全州产品质量抽查情况分析。
1.2名牌产品发展状况
1.2.1全州累计创中国名牌产品的数量、全国中国名牌总数、位居情况;全州累计创甘肃名牌产品的数量、甘肃名牌总数、位居情况;争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全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位居情况;当年认定甘肃名牌产品数量、累计数量;当年全州名牌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州工业销售产值百分数;名牌产品拉动工业销售产值幅度、名牌产品出口额。其中:自主品牌出口额与全州出口额的比值、名牌产品的出口额与全州出口额的比值;名牌产品实现税收额;名牌企业总资产规模;名牌产品拥有专利数,占全州专利数量的比值;名牌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量,占全州采用国际标准数量的比值。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2.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1.2.3全州名牌产品质量状况分析。
1.3标准化管理工作进展状况
1.3.1全州制修订地方标准项数、累计项数;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建设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数量;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产品数量;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企业数量;制订服务标准化地方标准项数;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数量、IC卡数量;商品条码注册户数和累计数、续展户数和累计数。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3.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1.3.3全州标准化管理工作进展状况分析。
1.4计量管理工作进展状况
1.4.1全州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数、累计项数;建立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档案数量;计量标准器具、工作器具强制检定数量、检定覆盖率;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批次、抽查合格率;民用四表强检数量、检定覆盖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和计量合格确认企业数量、累计数;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获证数量、累计数量、覆盖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4.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1.4.3全州计量管理工作进展状况分析。
1.5质量管理工作进展状况
1.5.1工业企业的质量状况普查数量、覆盖率;企业质量建档数量、累计数量;通过质量诚信体系评价确认企业数量、累计数、覆盖率;获得各类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数量;获得工业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数量;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数量。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5.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1.5.3全州质量管理工作进展状况分析。
1.6重点产业调整进展状况(州经信委负责)
1.6.1全州不同类型的州级循环经济基地以及州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产业的技术创新、重点项目改造、产品优化升级、新品研发、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资源产出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等指标完成情况。
1.6.2重点产业调整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二)农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州农牧局负责)
2.1农产品质量状况
2.1.1主要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检测合格率;畜产品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水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以及氯霉素、孔雀石绿和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农作物种子抽检合格率;饲料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合格率;退耕还草、草原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进展情况。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2.1.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2.1.3全州农产品质量状况分析。
2.2农产品认证情况
2.2.1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数量和产量;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数量;绿色食品认证数量;有机食品认证数量;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数量;兽药生产企业通过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数量;建设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数量;建设国家、省级、州级、县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数量。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2.2.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2.2.3全州农产品认证状况分析。
(三)市场商品质量状况分析(州工商局负责)
3.1全州工商系统对流通领域商品开展的质量监测结果:检测商品批次、合格批次、合格率(重点商品的检测结果应当详述)。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批次,查获不合格食品批次。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3.2全州工商系统全年共受理商品质量投诉和解决数量,与上年同比。
3.3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3.4全州市场商品质量状况分析。
(四)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州食药监局负责)
4.1全州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抽验批次、合格批次、不合格阳性率;流通领域药品抽验批次,合格批次,不合格阳性率;全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批次、合格批次、合格率;全州药品生产企业通过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数量、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数量。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4.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4.3全州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状况分析。
(五)进出口商品质量状况分析(州商务局负责)
5.1进出口商品总体质量状况。进出口商品批次、金额、检验覆盖率。其中,检验出口商品的批次、金额及其主要商品种类;检验进口商品的批次、金额及其主要商品种类;检出不合格批次、不合格货值、与上年同比。
5.2全州主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状况分析。
(六)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州质监局负责)
6.1全州在用各类特种设备(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台(套)数量;检验批次、合格批次、合格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6.2特种设备监管情况。
6.3特种设备事故情况: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万台设备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6.4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6.5全州特种设备质量状况分析。
二、工程质量状况
(一)建筑工程质量(州住建局负责)
1.1全州监督建筑工程项数、工程面积、监督覆盖率;竣工工程项数、竣工工程面积、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备案工程项数及面积,工程备案率;获得“鲁班奖”奖项数、国家优质工程奖奖项数,获“飞天奖”奖项数等。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2全州建设系统和行业全年受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和解决数量。与上年同比。
1.3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1.4全州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分析。
(二)交通工程质量(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2.1道路工程质量
2.1.1全州监督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公里数、工程监督率、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对原材料、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等实体工程中质量指标监督抽检和检测的数据、合格率;交工前检测数据、合格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2.1.2全州道路工程全年受理质量投诉和解决数量,与上年同比。
2.1.3州重点道路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分析。
2.2水运工程质量
2.2.1全州水运重点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检和监理抽检点数;检测合格率;优良工程合格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2.2.2水运工程全年共受理质量投诉和解决数量。与上年同比。
2.2.3州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分析。
2.3水利工程质量(州水务水电局负责)
2.3.1全州在建水利基建项目数量;受监督率;验收数量;工程合格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2.3.2全州水利工程全年共受理质量投诉和解决数量。与上年同比。
2.3.3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分析。
三、服务质量状况
(一)旅游服务质量(州旅游局负责)
1.1全州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全州验收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数量(累计数量);星级饭店数量(累计数量);国际旅行社数量(累计数量)、国内旅行社数量(累计数量);州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数量(累计数量);质量等级旅游景区数量,其中5A级数量,4A级数量;投诉数量、解决投诉数量。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1.3全州旅游服务质量状况分析。
(二)商业、餐饮业服务质量(州商务局负责)
2.1全州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情况;全州零售业分等定级情况;“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认定情况;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认定情况;国家级酒店认定情况。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2.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2.3全州商业、餐饮业服务质量状况分析。
(三)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3.1公路运输服务质量。全州公路运输累计完成客运量、货运量;通公路的行政村班车通达率;更新客车数量;公路长途客运班车正点率;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情况;旅客投诉及解决情况。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3.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3.3全州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状况分析。
(四)民航运输服务质量(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4.1服务质量。全州航空运输完成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航班正点率;旅客投诉及解决情况。上述数据与上年比。
4.2全州民航运输服务质量状况分析。
(五)通信服务质量(州经信委负责)
5.1服务质量。全州通信业承接入和接通状况;互联网接入和传输质量检测情况;农村通信覆盖率、农村宽带通达率;全行业累计投资额;累计建设基站数量;铺设光、电缆数量;增值业务的收费和服务情况抽查情况。处理消费者申诉情况。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5.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5.3全州通信服务质量状况分析。
(六)邮政服务质量(州邮政管理局负责)
6.1服务质量。全州邮政实现业务收入;服务质量用户综合满意度;全州邮政系统累计创建国家、州级文明单位数量;国家级、州级青年文明号数量;邮件时限准时率;邮件处理合格率;国内特快次日递和隔日递率;重点城市特快及时投递率;特快信息上网及时率;特快查询回复及时率;特快出口总包监控安全到达率;包裹(挂号)邮件收寄信息上传率;机要失密丢损率;开通物流专线情况;实现互寄特快“次晨达”情况。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6.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6.3全州邮政服务质量状况分析。
(七)供电服务质量(甘南供电公司负责)
7.1电网设施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完成项目数、变电容量、线路长度);电网下载能力;完成售电量。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7.2供电服务。城市、农村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供电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情况;客户投诉答复率和回访率;电费抄核收实抄率;电费差错率;城市居民社会化代收率;综合客户满意度。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7.3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7.4全州供电服务质量状况分析。
(八)医疗服务质量(州卫生局负责)
8.1医疗设施。全州三级医院(包括参照三级医院管理的二级医院和直管中心医院)数量及职工总数(其中:执业医生人数;护士人数;医护人数;医生床位数比;医院总床位数。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8.2医疗质量。医院治愈、好转率;医院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医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症抢救人次数、抢救成功率;无菌手术甲级愈合率;麻醉死亡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8.3医疗服务水平。基础护理和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院内感染率;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各医院服务平均等待时间;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8.4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8.5全州医疗服务质量状况分析。
(九)消费者质量投诉
9.1州工商系统受理服务类消费申诉件数;成功调解件数、调解成功率;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9.2州旅游系统接到投诉件数、受理件数、涉及人数;结案数量、结案率、赔偿金额数。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9.3基地航空公司共受理旅客、货主投诉件数;机场公司受理投诉件数、处理件数、处理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9.4州通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受理用户申诉及咨询人次、立案件数。其中:通信服务方面的申诉数量、通信质量方面的申诉数量等。其中:电信公司件数、移动公司件数、联通公司件数;立案调查的申诉处理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9.5州邮政系统受理用户投诉查询件数、申诉处理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十)技术研发质量(州科技局负责)
10.1全州科技研发质量总体情况。申报和完成的国家级、省级、州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计划项目、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计划项目、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年申报情况,包括项目数、总投资(含政府拨款、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年度获国家科技奖件数;省级、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完成验收件数、项目计划完成率;效益统计(含国家、省、州、县级验收项目效益、当年项目完成效益、新增产值、新增利税、新增创节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0.2专利成果情况。各类专利申请件数;授权专利件数;授权专利件数在全国的排序。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0.3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10.4全州科技研发质量状况分析。
四、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体质量(州环保局负责)
1.1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州监测的国控、省控、州控河流地表水断面(点位)总体情况;水质为Ⅰ~Ⅴ类的数量及比例;主要污染指标;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情况;具有农业灌溉功能的河流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标准情况。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全州监测网络对各县市和主要城市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月水质监测总体情况;总达标率;全州监测水源地年水质达标率。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1.3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1.4全州水体质量状况分析。
(二)城市空气质量(州环保局负责)
2.1州及各县市城市空气达到优良天数的平均百分率;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以及年均值;列入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的城市污染总体情况。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2.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2.3全州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分析。
(三)环境噪声质量(州环保局负责)
3.1州及各县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范围;州及各县市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范围。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3.2各县市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3.3全州环境噪声质量状况分析。
(四)生态环境质量(州林业局负责)
4.1全州主要生态环境质量。全州生态脆弱区、生态补偿区、增强水源涵养能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以及生态恢复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进展情况;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上述数据与上年同比。
4.2各县市监测区的上述统计数据及排序。
4.3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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