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泉政办〔2015〕60号 |
颁布日期:2015-06-0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15〕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多规合一”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泉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多规合一”工作部署,泉州市被确定为福建省“多规合一”试点城市之一。为强化规划之间衔接,有效解决各类规划在实施主体不同、技术标准不同、规划期限不一等问题,从技术规范、规划内容和实施措施方面实现“目标”、“指标”和“坐标”三者的协调一致,推进环泉州湾大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政策背景要求。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要求:“探索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立法工作”;“在县市通过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持之以恒加以落实”。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推动有条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明确由“三规合一”向“多规合一”的发展趋势。
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及环保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971号),在全国选取28个市县作为“多规合一”试点,其中厦门市是福建省唯一的全国试点城市,也是住建部联系的8个试点城市之一。该通知明确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探索‘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研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探索完善市县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2015年1月,福建省在总结厦门经验的基础上,选取泉州、漳州等4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城市,探索“多规合一”工作,优化空间开发模式,促进海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泉州发展形势需求。长期以来,由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分属发改、城乡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存在着编制管理、技术标准不同、规划期限不一等问题,使项目在空间落实上经常出现矛盾,导致出现项目落地难、资源环境的浪费与破坏、项目审批效率低下等现象。随着环泉州湾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加快“多规合一”工作步伐已经迫在眉睫,我市应立即围绕着统一的城市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建立统一的空间管制体系和规划协调机制,解决规划间的空间矛盾,推动项目无冲突落地,保障生态空间的有效管控,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项目审批效率。
二、工作目标
以新型城镇化精神为指引,以“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持之以恒加以落实”为目标,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在融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衔接生态、人文、环境保护规划,构建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生态环保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等管控体系。健全规划衔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信息联动平台,实现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
(一)解决“多规”空间“打架”问题。通过构建统一的发展愿景和空间构想,核对不同规划在空间上的冲突,建立统一的处理标准,消除“多规”在空间的矛盾,特别是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建设用地管理上的矛盾。
(二)推动项目无冲突落地。统筹协调发改部门的“项目布局”、国土部门的“土地指标”、规划部门的“用地空间”、环保部门的“生态保护空间”,保障项目落无冲突落地。
(三)保障生态空间有效管控。全面梳理市域范围内的土地和生态资源,明确城市发展与保护的图底关系,划定统一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强化各类生态资源的管控。
(四)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搭建联动共享的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统一的规划管理和协调机制,有效减少项目审批时间。根据厦门的经验,“多规合一”改革后,项目审批时间可由53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
三、工作特色
泉州“多规合一”工作将结合泉州实际突出特色,主要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一)注重三个层次的控制和指导。本次工作方案将分三个空间层次,针对市域、2980平方公里规划区、9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提出不同深度与类型的“多规合一”的内容和控制指导方案,是“地级市试点”地区不同于“县级市试点”的一大特点。
(二)注重空间规划方案合一的同时,融合体现泉州城市特色非空间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将发展规划、文化规划、景观规划等纳入多规合一体系,将文化概念空间化、可实施化,着重体现“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文化特色。
(三)注重对土地资源增存量的分配与供给。结合低效土地研究的相关结论,明确土地资源的增量规模,并对存量规模予以明确,将存量规模纳入可利用土地资源总量之中。
(四)注重提供为产业服务的配套设施空间。结合产业可持续发展专题的相关内容,以泉州产业发展诉求为导向,在“多规合一”用地方案中对产业配套服务空间给予倾斜。
四、工作思路
正视“多规”差异问题,立足于提高规划实施成效,以环泉州湾地区城乡一体化规划为基础,开展泉州“多规合一”工作。
(一)在市域制定统一技术标准。针对泉州市域范围各类规划存在差异情况,统一各类图纸坐标系,建立用地分类标准对接机制,形成覆盖城乡、内涵统一的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分析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用地差异原因,提出消除规划用地矛盾的原则,制定“多规合一”技术标准。
(二)在规划区提出战略指引和协调意见。在规划区2980平方公里内形成统一认识的区域空间结构、生态结构,作为各县(市)多规合一的战略指引。石狮、晋江、南安已列入省级试点城市,惠安计划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泉州市对以上4个县(市)采用协调方式推进环湾“多规合一”工作。
(三)在中心城区推进“一张图”协调拼合工作。统一工作标准与方法,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对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部门规划,提出和完成图斑方案调整,形成环湾地区“一张图”拼合工作。
(四)构建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协同平台,实现建设项目信息、规划信息、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的资源共享共用。同时,联通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发改、国土、环保、海洋渔业、林业、水利、农业、文保等部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新增或改造),将各部门规划涉及空间规划管理和项目审批的信息逐步纳入该平台,并通过创新申报模式、再造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等机制,实现部门业务联动,从而为打破行政壁垒、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提供技术支撑。
五、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编制范围:中心城区980平方公里。
(二)协调范围:规划区2980平方公里。
(三)研究范围:市域。
(四)规划期限:近期为2015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六、工作内容
(一)明确发展空间对策。以《环泉州湾地区城乡一体化规划》确定的城市目标、空间结构和生态格局为基础,统筹环湾区域(包括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多规合一”工作。
(二)划定重要控制线。收集部门专项规划资料,统一各类图纸坐标系,建立用地分类标准对接机制,形成覆盖城乡、内涵统一的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对各空间规划进行图形叠加,标定差异图斑,梳理规划用地差异原因,提出消除规划用地矛盾的原则和具体方案。划定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生态控制线、产业区块线,划分城乡建设用地、非城乡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生态用地等用地大类,按照责任主体细化管控边界。
(三)落实重大项目空间。调出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和指标,与十三五规划以及年度重大项目库对接,优先安排空间给民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其他重大项目。
(四)建设“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在“一张图”编制成果基础上,建设集规划成果数据、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建设项目信息、项目审批进度以及审批结果信息为一体的空间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通过新增或者改造各部门业务子系统和平台对接,并以流程再造为核心,创新项目报审模式,改革审批机制,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以及业务联动。
七、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发动部署工作。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成立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执行;适时召开动员大会,布置相关工作;组织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
(二)第二阶段——形成“一张底图”。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底,基本解决发改、城乡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用地空间规划相互矛盾的问题,初步形成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一张图”,明确各类用地的管控边界。相关部门以“一张图”为基础,开始对各自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三)第三阶段——拓展及应用。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底,修改完成规划成果,并按程序向省里报批。同时,以“多规合一”一张图为基础,构建集规划成果数据、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建设项目信息、项目审批进度以及审批结果信息为一体的“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实现规划、国土、发改、林业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另一方面,依托平台,联通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发改、国土、环保、海洋渔业、林业、水利、农业、文保等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申报材料,推广“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的审批模式。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多规合一”是一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工作,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多规合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泉州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和协调全市“多规合一”工作,决策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多规合一”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小组通过联席会议,议定“多规合一”相关事项。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时限办理和落实;涉及成员所在单位的,由成员负责落实;对拖延不办、敷衍塞责的,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二)实现信息共享。各部门通过对现有信息化成果的升级、改造或新建,修编或调整部门规划,落实“多规合一”的控制线管控要求。调用信息联动平台的管控数据和检测功能进行控制线管控,通过各自的工作库向信息联动平台提供本部门的规划数据和审批数据,实现部门信息联动。优化再造部门审批业务办理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强化技术支撑。“多规合一”是技术性强、信息化要求高的工作,邀请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市城乡规划、国土、环保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部门等机构组成“多规合一”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的团队,为“多规合一”平台的可持续运营作提供人才队伍保障。
(四)落实资金保障。将泉州市“多规合一”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及配套机制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将“多规合一”管理信息平台的维护完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五)完善协调机制。形成联席会议机制,在市级和区级之间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搭建一个定期沟通、决策的平台,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多规合一”控制线管理规定,建立联动修改和维护机制,引入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为数据平台的定期更新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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