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3-1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南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知
皖政秘〔2013〕64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淮南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以此次升级为契机,充分利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和品牌优势,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建设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途径、新模式,正确处理好开发区建设与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切实提升开发区土地和资源的利用率,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优势特色产业集聚的高地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示范区,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发挥窗口、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促进淮南乃至全省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淮南市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发展。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徽淮南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5日
附件.doc
http://app2.ah.gov.cn/Otherimages/201331915303343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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