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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黑森林歌手合唱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 文号:文市函〔2012〕350号
颁布日期:2012-03-1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黑森林歌手合唱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35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2〕31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演艺中心邀请德国黑森林歌手合唱团一行6人,于2012年4月3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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