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黑森林歌手合唱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2〕350号 |
颁布日期:2012-03-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黑森林歌手合唱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35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2〕31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演艺中心邀请德国黑森林歌手合唱团一行6人,于2012年4月3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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