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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约翰·斯特劳斯乐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 文号:文市函〔2009〕2454号
颁布日期:2009-11-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约翰·斯特劳斯乐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45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175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演艺中心邀请奥地利维也纳约翰·斯特劳斯乐团一行35人,于2009年12月31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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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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