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奖励海口市救助站的公示
颁布单位:民政部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3-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拟奖励海口市救助站的公示
2014年春节期间,海口市部分轮渡码头出现严重拥堵和旅客滞留现象,海口市救助站紧急响应,派出工作人员连夜前往码头、客运站,为近4万名滞留旅客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展现了民政人“托底线、救急难”的精神风貌,确保了节日祥和与社会稳定。经研究,民政部拟给予海口市救助站记集体三等功。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民政部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3月24日—3月31日
电话:010-58123366、58123358
传真:010-5812335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电子邮箱:rsrj@mca.gov.cn
民政部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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