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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 文号:教体艺厅函[2012]19号
颁布日期:2012-06-2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推动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的改革与发展,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强化实践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音乐教师队伍,展示当代高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学生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质,我部定于2012年11月在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

“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是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也是推动高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

请各地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高校,按照《“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见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各省(区、市)可推荐2所学校参加,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的省(区、市)须至少推荐1所试点学校参加(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2),没有试点学校的省(区、市)至少推荐1所学校参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可单独报名参加。

联系人:

杭州师范大学叶坚琳、张建化,电话:0571-28865180、28866367,传真:0571-28865178。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陈蓓蓓、罗晶,电话/传真:010-66097189。

附件:1.“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doc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名单.doc

3.“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报名表(一)、(二).doc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28/201207/xxgk_139564.html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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