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5-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开展“指南针计划”专项201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12)407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指南针计划——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价值挖掘与展示”(以下简称“指南针计划”)专项,落实“指南针计划”专项总体规划和《关于全面推进“指南针计划——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价值挖掘与展示”专项的意见》,拓展研究成果并加大其展示宣传力度,现组织开展“指南针计划”2012年度第一批项目的申报工作。
项目将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5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5年以上。
(二)项目负责人用于本项目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指南针计划”简介(附件1)和项目申请指南(附件2),填写“指南针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3、4请登陆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kj.sach.gov.cn下载)。
(四)项目申报起止日期为2012年5月日至2012年6月5日。项目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7份和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二、申报受理方式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2012年6月5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课题办(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文档发送至ktb@sach.gov.cn,逾期概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道胜刘刚
联系电话:010-59881629010-846420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
邮编:100029
附件:1.“指南针计划”专项简介
2.“指南针计划”201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请指南
3.“指南针计划”项目申报书
4.“指南针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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