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信政文〔2008〕145号 |
颁布日期:2008-08-1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信政文〔2008〕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4〕75号)要求,我市从2005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市政府批转了《信阳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信政文〔2005〕139号),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改革试点单位,对全市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目前,鲇鱼山水库、泼河水库、南湾水库三个改革试点单位已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经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完成了定编定岗和人员分流工作。各县区也按要求开展了改革工作,但不够平衡,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改革任务。为加快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步伐,促进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保证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进度
2005年召开的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动员会要求,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应在2007年底前完成。由于多种原因,我市水管体制改革进展缓慢,多数县区《实施方案》尚未获政府批准,影响了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水管体制改革是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水管体制改革摆在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要求必须于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具体进度要求:9月底前各县区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方案审批、定编定岗、分流人员、落实“两费”等工作;10月份全市组织初验,11月份接受省政府组织的验收。市直水管单位也要按照上述时间要求进行。
二、认真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为尽快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支持,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1、结合实际,尽快完成水管单位“两定”测算工作(即:水管单位定岗定员和公益人员基本支出、工程公益性部分维护养护经费测算)。
2、做好核定编制和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的落实工作。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核定编制和落实“两费”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水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分步到位的实施计划和签订承诺文件。
3、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要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保证已退休和提前退休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待遇。
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分离。按照市场化要求,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分流人员利用水管单位自身水土资源优势,开展综合经营。
5、积极探索公益性水利资产的有效管理形式,促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水管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水利、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支持。要把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要建立改革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2、严格执行政策,认真落实信政文〔2005〕139号文件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改革政策精神,维护基层水利职工的利益,努力开辟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各项社保政策,解除水管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保持改革和谐、稳定进行。
3、加强督查,实行水管改革激励机制。市水利、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负责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建立改革进度通报制度。同时要实行水管改革激励机制,水利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评先奖励、年度考核等要与水管改革挂钩,到今年年底止,凡是未完成改革任务、未落实“两费”的县(区),一律不受理和申报审批新建水利项目。
4、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加强对水利职工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对改革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职工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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