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6-03-0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政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广泛联系,是坚持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客观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4〕11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联系单位
根据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实际情况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确定如下联系范围:
(一)与民建联系的部门: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地税局。
(二)与民进联系的部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局、市质监局。
(三)与农工党联系的部门: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与民盟联系的部门: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审计局、市外侨旅游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
(五)与市工商联联系的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扶贫办、市国税局、市工商局。
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需要联系上述对口联系范围外的其他政府部门,或者市政府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与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联系的,不受此限制。
二、对口联系的内容和方式
(一)协商通报重大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实施相关重要政策、文件和重大措施前,应视情况征求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等形式,将有关重要情况向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进行通报。
(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行业性重要会议、开展有关重大考察、检查活动,可视情况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参加。
(三)开展联合调研。市政府有关部门可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开展联合调研,也可应邀参加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并提供信息、资料等支持。
(四)开展走访联谊。对口联系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互访,加强联系与沟通。
三、对口联系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对口联系工作,明确具体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工作,对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在参与活动、联系、协商过程中所提意见建议,及时组织研究并进行反馈。有关部门要于2016年3月底前将分管领导和科室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委统战部和相关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年初要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沟通商议,制定对口联系年度工作计划,并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安排。
(三)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由有关部门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商定。在日常联系中,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与对口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保持经常性的交流与沟通,每年组织相互间定期的对口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
(四)市政府各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模式,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联合调研,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调查研究、社会服务、科技咨询、扶贫助学、为民义诊、文艺义演等活动提供方便,并给予大力支持。
为加强对对口联系工作的推动和检查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要将年度对口联系工作情况于当年12月中旬报市委统战部。
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此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工作。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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