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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5-12-1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襄樊政办发〔2005〕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2005年11月9日)

为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的交互功能,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畅通信息渠道,促进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现就在市政府网站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政为民理念,以“听群众心声,解百姓忧愁,正行业风气,树政府形象”为宗旨,通过在市政府网站开通“政风行风信箱”,公布相关政务信息、答复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民主监督,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促进各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部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排解群众难忧,为和谐襄樊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的部门和行业

在现有35个市直单位“政风行风信箱”的基础上,再增加46个单位和行业的信箱,将“政风行风信箱”拓展到各县(市)区纠风办、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央省属驻樊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性行业(具体名单附后)。

三、受理方式和受理范围

(一)受理方式:在襄樊市政府网站设立“政风行风信箱”,全天24小时接受公民以“信箱留言”、“手机短信”方式提交的咨询、建议、表扬和投诉等。受理单位应及时办理、回复网上来信,实现与市民的交流与沟通。

(二)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对已开通信箱单位职责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以及对其单位与工作人员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投诉。具体范围是:

1、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和行政审批制度建设情况;

2、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

3、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4、部门、单位与行业作风状况;

5、队伍综合素质情况。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信访和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投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四、办理原则

(一)审核来信,分类处理。对来信按其轻、重、缓、急分为一般咨询投诉件和重要投诉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列为重要投诉件:1、点名投诉;2、反映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损害企业或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投诉;3、内容重要、情况特殊、疑难复杂,需要报送市领导阅批的其他投诉。

(二)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对公众网上来信,由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范围,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办理落实。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应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群众网上来信的办理工作,并选用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上来信的办理、回复等工作。

(三)依法办理,客观公正。对来信反映的问题,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直到问题得到圆满、合理解决为止。

五、办理和反馈的程序

(一)一般来信的办理和反馈:对咨询、建议类和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一般投诉件,由市政府网站搜集后转交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审核后转(或从政府内网传送)给受理单位,受理单位调查核实后将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反馈给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视情况决定回复方式(上网公开或只反馈给来信人)。

(二)重要投诉的办理和反馈: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重要投诉件,由市纠风办直接督办。承办单位对市纠风办交办的投诉件,应确定专人负责进行调查处理。承办单位办理后,应将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书面报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决定是否在网上公开回复投诉人。

六、工作职责

(一)市纠风办职责

1、监督协调。协调、检查、监督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风行风信箱”的办理工作;

2、审核转办。在市政府网站后台审核重要投诉来信,并转相关单位办理,根据投诉问题的性质和受理单位调查、处理情况决定是否上网公开;

3、跟踪督办。对逾期不办的单位发函督办,督促责任单位解决、落实市民的投诉;对市政府领导直接交办以及问题严重的投诉件,组织专班调查处理;

4、分析整改。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和通报政风行风投诉的受理和办理情况,总结全市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向市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职责

1、在网上受理市民和公众的咨询、建议、意见和投诉,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按时限及时办理;

2、对所属单位的投诉,主管部门负有调查处理的责任,并负责监督办理结果的落实和反馈;

3、调查、处理网上反映的属本地、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负责市领导、市纠风办转办的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

(三)市政府网站职责

1、运行维护。承担“政风行风信箱”软件开发、技术支持以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受理审核。在市政府网站后台对公众网上(或手机短信)来信按互联网和有关规定进行受理审核;

3、收集情况。收集汇总网上来信,整理后交市纠风办处理。

七、工作制度

(一)限期办理回复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在接到市纠风办转来的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咨询类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一般性投诉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重要投诉问题在15个工作日办结回复,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及时向市纠风办说明情况。

(二)通报制度。市政府网站每月底将当月“政风行风信箱”受理来信和各单位办结回复情况报送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在网上通报。

(三)保密制度。来信办理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谈论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公众投诉。宣传报道时,未经来信人同意,不得公开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对不宜公开的处理结果,只向咨询投诉人回复,不向社会公开。

(四)存档制度。相关单位对公众网上来信、领导批示件和办理结果等,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整理、归类和存档备份。

(五)考核制度。将“政风行风信箱”的办理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责任单位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办理或能办不办的及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的相应责任。

附件:

开通网上“政风行风信箱”的单位名单

(共81个)

一、试运行阶段已开通政风行风信箱的单位(35个)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22个)

1、市政府办公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市科学技术局

4、市人事局

5、市建设委员会

6、市城市管理局

7、市农业局

8、市卫生局

9、市粮食局

10、市林业局

11、市环境保护局

12、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

13、市监察局

14、市民政局

15、市水利局

16、市审计局

17、市文化体育局

18、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9、市旅游局

20、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1、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2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市政府直属机构(4个)

1、市广播电视局

2、市新闻出版局

3、市园林局

4、市房管局

(三)市政府派出机构(1个)

1、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市政府部门管理事业单位(1个)

1、市信息产业局

(五)中央、省垂直管理机构(6个)

1、市国税局

2、市地税局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襄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市烟草专卖局

(六)行业单位(1个)

1、市邮政局

二、下一步开通“政风行风信箱”的单位(46个)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10个)

1、市教育局

2、市财政局

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市交通局

5、市商务局

6、市公安局

7、市司法局

8、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9、市统计局

10、市外事侨务局

(二)市政府直属机构(6个)

1、市物价局

2、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3、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4、市农机管理办公室

5、市供销社

6、市知识产权局

(三)市政府部门管理事业单位(8个)

1、市政府采购中心

2、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3、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4、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5、市供水总公司

6、市中心医院

7、市一医院

8、市中医医院

(四)中央、省垂直管理机构(6个)

1、市工商局

2、市盐务管理局

3、襄樊火车站

4、襄樊供电公司

5、市气象局

6、市国土资源局

(五)行业单位(5个)

1、市公交公司

2、市移动公司

3、市联通公司

4、市铁通公司

5、市电信公司(六)各县(市)区、开发区(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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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3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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