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5-09-2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黄政办发[2005]10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阳节期间老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老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老龄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尊老意识淡薄、虐待遗弃老年人、拖欠老年人工资和补贴、干扰老年人再婚自由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老龄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做好重阳节期间的老龄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我市现有老年人80多万,人口老龄化来势较猛。做好老龄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风尚,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对老龄工作开展一次大检查,切实解决老龄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级老龄委要组织人员对本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政府181号令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办。重点检查老年人“三公”(公汽、公园、公厕)优待落实情况;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发放情况;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定期定量救济制度落实情况;“五保户”和贫困老年人的生活保障落实情况;了解“福星工程”进展情况;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费落实情况;拖欠老年人工资和补贴情况;妨碍老年人再婚自由情况;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虐老、弃老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过硬措施加以解决,并依托政府机构、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和老年人群众组织,积极探索和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扎实开展重阳节敬老活动,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一是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敬老座谈会、表彰会。向老年人通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意见,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和敬老工作模范。二是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对离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慰问;对“四老”(老红军、老干部、老英模、百岁以上老寿星)由当地政府组织走访慰问。三是各地老龄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三项职能,树立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为老年人办一到两件实事。四是组织一次电视新闻报道活动,举办一次文艺或体育表演活动,同时根据老年人实际,开展各种文化体育竞赛活动,活跃节日气氛,形成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把重阳节敬老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活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于2005年10月底前报市老龄委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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