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 | 文号:十教函[2006]43号 |
颁布日期:2006-04-2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十教函[2006]4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东风教育集团、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了让青少年学生过一个愉快的节日,确保广大师生节日期间的安全与健康,市教育局就进一步加强学校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确保在校师生安全与健康,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放假前,各学校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突出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火、防盗、防毒品、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制教育。丰富学生安全卫生常识,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三、各学校放假前应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四、节日期间严禁学校派出公车组织教师、学生外出旅游、考察,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等活动,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到学校补课。
五、严格执行安全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值班人员每天都要向市教育局及时报告学校的情况,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十堰市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