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5-11-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三政〔2005〕68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全省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促进全市流通业发展,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流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特别是区划调整以来,我市流通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据统计,2004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亿元,已占GDP的29.2%;流通业从业人员15.8万人,占社会就业人员的7.6%。市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相继建成了一批有影响、有规模的专业商品交易市场,初步形成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等共同发展的商品市场体系。流通企业所有制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国有流通企业、股份制、个体和私营流通企业等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全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和超级市场等新型流通方式和新型业态,从无到有,茁壮成长。
但是,我市流通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仍是比较薄弱的环节,还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市场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并存,城乡市场、区域市场发展极不平衡,流通现代化水平及流通效率较低;流通企业改革缺乏政策支持,难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市场中介组织未能真正发挥作用等。这些都制约着我市流通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流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形成关心和支持流通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新时期流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加快推进商品市场、现代流通、市场监控、流通法律和商业信用等体系建设,保持城乡市场繁荣稳定和快速增长,加快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新型便民服务体系,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拉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2010年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60亿元,年均增长12%,流通业增加值占GDP的12%以上,从业人员占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10%以上;培育出一批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力争2010年连锁经营实现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以上。大力推进面向社区的便民利民工程,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积极扩大农村消费,建立和改造一批实现连锁经营的乡(镇)级、村级标准“农家店”;建立规范顺畅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国家和省两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现代流通技术和管理,改造传统商业,提高流通业组织化水平,力争3一5年内把我市建成市场活跃、文化繁荣、商业发达、辐射能力强的现代化商贸城市,使我市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编制流通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总结“十五”时期流通业发展的经验,分析当前流通业面临的形势,理清思路,突出预见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研究提出流通业“十一五”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发展措施和重大项目,充分利用我市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二)强化改革力度,增强流通企业竞争能力
1.大力推进企业改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制定改制方案。对已经改制,但改制不规范、不彻底、职工没有妥善安置、没有真正转换经营机制的流通企业,要进行二次改制,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要妥善处理流通企业历史包袱,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要建立由商务、发改、供销、国资、财政、土地、房产、劳动保障和金融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用2一3年时间,完成流通企业改制工作。
2.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流通企业享受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等有关政策。要通过企业资产经营收益、商业用地变现、资本转让以及财政拨付等方式筹措资金,建立流通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用于妥善安置职工。
3.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建立和完善重点流通企业联系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培育一批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中型流通企业集团。
4.积极扶持中小型流通企业。市商务、供销、发改、财政、工商、科技、中小企业等部门要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在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等方面,支持中小型流通企业发展。要不断加大流通业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经营理念,不断推动我市现代流通业快速发展。
(三)加快创新步伐,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1.切实推进连锁经营快速发展。继续抓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打破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行政审批手续,落实连锁企业统一纳税政策,促进连锁企业规模迅速扩张。
2.塑造多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加强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整合物流资源,推动“第三方物流”的发展。鼓励生产资料分销企业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生产资料和日用品专业化加工配送中心。
3.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做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加快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程,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上交易秩序。
(四)积极培育统一大市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1.做好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工作。对中心商业区、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小城镇商业等进行合理布局,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促进商业网点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2.加大大中型批发市场建设力度。从市场准入、交易规则、组织形式、监管调控等方面,对现有批发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选择一批流通规模较大、辐射范围较广的商品批发市场,加快信息和交易系统建设步伐,扩大功能,提档升级。抓好“一城两区”重点大型批发市场的规范发展,加快经营转型和服务功能延伸,促使其成为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市场体系建设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先导性力量。
3.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要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运用财政贴息等措施,加强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的改造;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认真落实《河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明确其合法身份和社会地位,保护其合法利益,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促进农产品流通方面的积极作用。
4.搞好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使用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的意见》(豫发〔2005〕9号)文件要求,供销社要加快基层社改造和体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工程,采取直接补贴和贴息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以标准化“农家店”和连锁配送中心为载体,构建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力争5年时间,在全市初步形成以县(市)城区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
5.规范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销社要抓好建立健全新型农资流通组织,整合现有农资营销网络,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网络体系,更好地发挥农资主渠道作用;县(市)城区要建设综合性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乡(镇)要建立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大的村庄要有服务网点,实现县(市)城区、乡(镇)、村庄三级配送。
6.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商务、供销、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支持“三绿”工程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和无公害化处理制度;推行机械化屠宰,支持重点屠宰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支持申报绿色食品、绿色生产线、绿色生产基地认证,支持商务部门购置设备,建立肉品安全检测系统,所发生费用由财政负担的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7.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建立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准确掌握本地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的生产、库存和销售情况,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充分发挥储备制度平抑市场波动的功能。
8.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新型消费方式。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努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消费结构。倡导现代消费理念,提倡超前消费,加快发展消费信贷等新的消费方式。支持商业银行与流通企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推广银行卡。鼓励银行积极开发消费信贷品种,扩大消费信贷的范围和规模,大力发展个人综合消费、助学、旅游、高档生活用品等消费贷款业务。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大力倡导“诚信兴商”,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在流通行业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大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以诚信打造品牌,用品牌赢得市场。要加强对知名商业老字号的“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2.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加强综合执法;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规范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市场监管、监控力度,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四、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确保流通业顺利发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制度,高度重视流通业发展。要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重视外贸,加强内贸,内外贸并举”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把流通业发展作为政府考核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好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核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机构,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流通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机构改革中,流通主管部门机构设置要尽量做到上下对口,特别是市、县两级流通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等方面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支持流通业发展的合力。市发展改革、商务、供销、财政、工商、物资、粮食、质监、物价和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要建立经常性的协调交流机制,把规划、管理、调控、监督、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注重发挥流通领域中介机构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和功能转换,提高为行业和企业服务的能力。
(四)加大资金支持,促进流通业发展
1.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工程,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以标准化“农家店”和连锁配送中心为载体,构建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
2.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经费。市财政根据需要安排经费,用于支持市级信息服务系统软硬件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培训;县(市、区)财政也要加大本级信息服务系统建设、运行等所需资金的支持力度,尽快建立市、县信息资源共享、交流的平台,确保信息服务系统畅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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