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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颁布日期:2004-05-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4〕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南宁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大南宁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为编制并实施好这一规划,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建设大南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开放式编制“十一五”规划。

(二)基本原则

第一,承前启后的原则。“十一五”规划要与“十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大南宁的决定》衔接。

第二,统筹兼顾的原则。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切实突出经济、社会、环境、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原则。“十一五”规划要注重依靠市场、反映市场、引导市场,突出规划的引导性,促进经济综合实力增强和经济结构的优化。

第四,可操作性原则。编制“十一五”规划要从我市实际出发,特别是要注意结合五县入市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内容上要更贴近人民群众,突出公共服务、灾害防治、环境保护、土地整理、基础设施等领域。

(三)基本要求

第一,突出重点,创新方法。一要强化空间规划,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融为一体;二要弱化原则性过强、针对性较差的规划内容,要突出空间性、操作性和地方特色,淡化战略性、政策性、宏观性,避免上下雷同、交叉重叠的内容,增强规划的操作性、可行性和有用性。

第二,科学测算经济指标。要改进确定目标、测算速度的方法,提高指标的预见性。要根据供求规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和竞争能力,以及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科学地测算经济指标。

第三,加强衔接和协调工作。要改变规划间相互独立、衔接协调不力的状况,形成下级规划服从和落实上级规划,同级规划各有分工、各有侧重、衔接协调的关系;要改变重编制、轻实施的状况,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的权威性,切实发挥规划应有的作用。

第四,改革规划工作的组织方式。改革咨询制度,扩大咨询面,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充分集中群众智慧。要打破部门界限,加强部门合作,加强规划编制的沟通、协调,做到块块联动。各部门在编制规划时,要加强与县区的联系,做好上下沟通工作,搞好条块协调。要深入县乡、深入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及时了解企业、了解基层情况,充分听取企业、基层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及建议,使规划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

第五,改革“十一五”规划的时间跨度。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精神,从“十一五”开始,不再要求所有规划都以5年为期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规划期以5年为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规划对象的特点合理确定,不要求均以5年为规划期。比如,科技、教育、能源、交通、水资源、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化等领域,要立足长远,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可以规划到2020年,今后滚动修订。有些领域的专项规划,如技术进步快、市场需求变动大的软件业等,规划期要根据完成任务的需要来确定,可短至3年、4年。

二、工作任务

(一)举办规划工作研究班

贯彻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计委“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如何改进规划编制工作,讨论市“十一五”规划的主题、主线等内容。

(二)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

对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研究论证,理清发展思路,这是做好“十一五”规划的一个关键环节。重点做好大南宁发展战略研究、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思路与对策、优势产业发展与布局研究、构建南宁市与东盟合作平台的思路与对策研究、生态环境建设研究、南宁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研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问题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研究、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化进程协调推进问题研究、“十一五”期南宁市发展政策取向问题研究、体制创新与南宁市跨越式发展研究等课题。

(三)起草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编制全市专项规划、县区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四)编制主要行业和重点专项规划

主要包括:工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商贸流通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市场建设规划、城镇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卫生发展规划、体育发展规划、民政发展规划。

(五)编制县(区)经济发展规划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3个开发区,新城区、兴宁区、城北区、永新区、江南区5个城区,邕宁县、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7个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已完成)

动员准备阶段,2003年12月举办全市规划工作研究班。考察学习。

(二)第二阶段(部分已完成)

2003年12月-2004年12月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2003年12月前确定研究课题及承担单位,2004年1-6月开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的研究,7-9月完成研究报告,10-12月提出“十一五”规划纲要思路。

(三)第三阶段

2005年1-8月起草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和行业及专项规划草案。2005年1-5月开展并完成各个行业和专项规划初稿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各单位2005年2月底前将编写提纲交给市计委平衡,2005年5月底前将初稿交给市计委;2005年3-8月各县区开展并完成各个县区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将初稿交给市计委。

(四)第四阶段

2005年10月市委通过《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制定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年10月-2006年初完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

四、工作班子

(一)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政府张冬梅副市长任组长,市计委主任肖莺子任副组长,市计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乡镇企业局、市商贸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园林局、市信息办、市委政研室、市社科院、市委党校、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新城区、兴宁区、城北区、永新区、江南区、邕宁县、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等有关部门和区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计委分管副主任担任。

(二)写作小组

由市计委从有关科室以及市经委、市农业局、市贸易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外经贸局、市委政研室、市社科院等有关部门或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建议和纲要写作小组,各县区、各部门分别成立县区、行业及专项规划写作小组。

(三)专家咨询小组

邀请国家宏观经济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自治区有关专家来南宁对“十一五”规划进行审稿、修改和提出意见并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工作。

五、经费保障

“十一五”规划编制经费要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确保经费的需要。县区规划所需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附件:1、南宁市“十一五”规划目录

2、南宁市“十一五”重点研究课题目录

3、“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表

附件1:

南宁市“十一五”规划目录

序号

规划名称

编制单位

1

市“十一五”计划纲要

市计委

2

县区规划纲要

各县区开发区

3

农业发展规划

市农业局

4

林业发展规划

市林业局

5

旅游发展规划

市旅游局

6

工业发展规划

市经委

7

交通建设规划

市交通局

8

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市文化局

9

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体育局

10

商贸流通发展规划

市商贸局

11

市场建设规划

市商贸局

12

科技发展规划

市科技局

13

卫生发展规划

市卫生局

14

城镇发展规划

市建设局

15

小城镇建设规划

市计委、建设局

16

信息化发展规划

市信息办

17

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市环保局

18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市建设局

19

水利设施建设规划

市水利局

20

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1

教育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

22

民政发展规划

市民政局

2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市计委、交通局、扶贫办

24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市妇联

附件2:

南宁市“十一五”重点研究课题目录

序号

研究课题名称

1

南宁市“十五”经济运行状况的评估及“十一五”期经济发展分析展望

2

大南宁发展战略研究

3

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思路与对策

4

南宁市优势产业发展与布局研究

5

构建南宁市与东盟合作平台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6

南宁市生态环境建设研究

7

南宁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研究

8

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问题研究

9

南宁市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

南宁市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研究

11

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化进程协调推进问题研究

12

“十一五”期南宁市发展政策取向问题研究

13

体制创新与南宁市跨越式发展研究

附件3: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工作进度

备注

第一阶段

(2003年10月-2003年12月)

动员准备阶段,召开“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举办全市规划工作研究班;组织重大课题评选会。考察学习。

现已完成

第二阶段

(2003年12月-2004年12月

2003年12月-2004年12月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2003年12月前确定研究课题及承担单位,2004年1-6月开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的研究,7-9月完成研究报告,10-12月提出“十一五”规划纲要思路。

各项工作在开展

第三阶段

(2005年1月-2005年9月

2005年1-8月起草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和行业及专项规划草案。2005年1-5月开展并完成各个行业和专项规划初稿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各单位2005年2月底前将编写提纲交给市计委平衡,2005年5月底前将初稿交给市计委;2005年3-8月各县区开展并完成各个县区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将初稿交给市计委。

第三阶段

(2005年10月-2006年初)

2005年10月市委通过《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制定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年10月-2006年初完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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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3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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