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5-05-1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政办〔2005〕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将市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所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下发。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力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要明确时限和进度,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请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漯政办〔2005〕19号)的要求,结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重点工作,一并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6月底、9月底、12月底分三次向市政府报告。
一、关于结构调整
1.围绕“中国食品城”建设,突出肉食精加工、粮食深加工、果蔬加工和饮料制造四大主导产业,加快养殖、种植、包装、机械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各县区政府2.加快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和全国无公害食品基地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质监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3.实施“重点工业500亿上台阶工程”,培育骨干企业群体,增强工业整体实力,重点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4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4.认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心、放开、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重点培育20—30家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促其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各县区政府5.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优质专用粮食种植面积达到70%以上;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全市生猪出栏年底达400万头。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局、畜牧局、各县区政府
6.狠抓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各县区政府
7.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和国家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多渠道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推进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各县区政府8.加快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全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0万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9.研究制定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的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10.全面落实既定下放的管理权限,激发县区发挥比较优势、强化产业支撑、竞相发展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林业园艺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文化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农机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广电局、公安局、编办
二、关于重点项目建设
11.实施重点项目53个,全年完成投资50.5亿元,力争6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2.加快建设烟厂技改、利通管材、南街村热电联供等续建项目;开工建设双汇大豆蛋白、大豆深加工、火腿肠及低温灌肠扩建等项目,银鸽生活纸、文化纸、包装纸和生态肥项目,旺旺休闲食品等一批新上项目;澳嘉涂料、仁和40万吨螺纹钢、中旺面业面粉加工等项目上半年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13.万东牧业生猪养殖扩建项目、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和泥河洼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等项目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责任单位:郾城区政府、市水利局、舞阳县政府1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漯平高速公路年底建成通车,郑漯高速公路扩宽工程、登阜铁路范辛线、洛阳—驻马店成品油管道工程(漯河段)和临颍县、舞阳县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商务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15.开工建设市行政学院新校区、市科教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市传染病医院等重点项目,市中心医院和市二院的新病房大楼建成投用,新闻大厦、漯河中学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学院、文明办、卫生局、报社、教育局
三、关于改革开放
16.积极培植税源,强化税收征管,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17.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18.切实做好粮食直补工作。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从政策宣传、方案制定、信访处理、督导检查四个方面抓落实,确保5月底前直补资金存款折全部发放到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19.抓紧编制“十一五”规划,上半年形成我市“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年内完成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草案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20.全面贯彻执行全省取消农业税的政策,继续抓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的落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1.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县区公共财政制度等改革,防止发生新的乡村不良债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编办22.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和布局调整,上半年全面完成分流富余人员任务,全年基本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任务。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23.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力求取得新进展。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银监局、发改委24.充分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参加经贸洽淡活动,大力吸引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技术、资金向我市转移,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5.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全年外贸出口增长2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
四、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
26.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尽快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高标准编制3个新区政府所在地规划、沙澧河沿河控制性规划和淞江路两侧控制性规划。
责任单位:市建委27.认真落实支持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启动召陵新区建设,积极推进源汇区西扩、高新区东扩,加快淞江新区和开源新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召陵区政府、源汇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投公司28.新建一批城市道路,加大铁东区域的排水、照明、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造火车站广场,完成西南入市口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建委、火车站、林业园艺局、城投公司、召陵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9.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下大力气治理违法建筑、马路市场,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责任单位:市建委、文明办、工商局
五、关于社会事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0.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科技投入,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31.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力争提前1年全部完成372个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32.积极培育文化产业,做好许慎文化开发的考察论证、规划编制和前期准备工作,成立许慎文化资源开发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投入专项启动资金,高起点做好规划,加大宣传力度,9月份召开许慎文化研讨会。责任单位:市史志档案局、文化局、旅游局33.加快城乡疾控机构和医疗单位的建设步伐,改建、扩建16所乡镇卫生院,全面建成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34.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9万人,其中“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2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35.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保险费征缴力度,征缴率达到省定标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6.继续开展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新机制,力争全部解决农村五保户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7.理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体制,提高合作医疗保障能力;认真落实防治艾滋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构建艾滋病医疗救治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8.深入实施爱心助残“四助”行动,对农村特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责任单位:市残联、教育局
39.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步伐,完成投资1亿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40.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600万元,解决3.2万人的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41.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力度,政府投资工程款全部完成清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清理完毕且不发生新的拖欠。
责任单位:市建委42.做好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工作,扎实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43.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积极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事局44.认真做好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5月底前顺利完成。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45.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口与计生委46.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费征缴工作,全面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所有工业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我市3个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定要求。
责任单位:市建委、环保局47.严格土地规划管理,加强土地集约利用,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六、关于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48.加大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49.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查和协调力度,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50.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51.抓住国家支持中部崛起,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重点支持农业、能源、交通等薄弱环节建设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向国家和省里争取政策、项目和奖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园艺局、畜牧局
七、关于政府自身工作
52.强化政府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使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53.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54.认真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界对政府工作所提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的通知》(漯政办〔2005〕28号)精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55.采取得力措施,强化督促落实,认真扎实地办理好525件议案、建议和提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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