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7-03-1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批转中心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2007〕75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龙岩市环保局拟定的《龙岩中心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龙岩中心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龙岩市环境保护局
(2007年3月14日)
为加大中心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改善中心城市水体水质,营造优美城市形象迎接建市十周年庆典活动,特制定中心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山青水秀环境优美城市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中心城市水环境质量为重点,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及上游水污染整治工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生态系统。
二、整治目标
通过加强治理与监管,确保建市十周年前中心城市水体水质明显改善,河岸景观明显改观。
三、整治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企业排污治理
1、对流域内各类工业企业污染源、矿山、危险化学品等水环境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安监局、经贸委,新罗区政府
2、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使用,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企业或者偷排、暗排企业进行处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督促重点企业在线监测仪器安装工作,已经列入计划的要求在4月底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市、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区经贸委(局)
3、督促大中型餐饮企业隔油池建设,确保按时建成投入使用,已建成的要监督其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市、区环保局
(二)生猪养殖场污染治理
1、对规划区范围沿河100米范围内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搬迁关闭无治理条件、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对龙津河上游其他养殖场进行检查,对没有环保设施或者设施不健全导致养殖污水直排龙津河、污染严重的养殖场进行严厉查处,限期整改。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新罗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畜牧水产局、环保局,新罗区各乡镇(街道)
2、加强对新建、扩建养殖场控制,规划区范围内其他禁养区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场。对违规抢建、扩建的养殖场,要依法强制拆除。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新罗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新罗区各乡镇(街道)
(三)水土流失治理
1、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龙津河上游小溪、龙门溪、苏溪流域内无证非法矿山。做好龙钢中甲矿区1号拦水坝上游非法采矿的清理工作。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新罗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环保局、经贸委、电业局
2、开展龙津河上游工矿企业水保、环保措施大检查,建立监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对水保、环保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的工矿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落实水保、环保“三同时”措施要求以及“青山挂白”整治要求。对违法排污、违规乱倾倒废弃土的工矿企业,要严厉处罚并责成整改。对无证开采矿山要责令停产关闭。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新罗区政府、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四)生活污染治理
1、扩大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运行龙岩污水处理厂第二条生产线,确保达产运行,防止溢流排污。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建设局、龙津净水公司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
2、加强规划区内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小池镇垃圾处理场要抓紧动工建设;红坊、东肖、龙门垃圾中转站要抓紧辖区收集网点建设及垃圾收集工作,中转站投入运营。未建成的曹溪镇垃圾中转站要抓紧建设,建设期间要做好垃圾收集处置工作,防止垃圾随意堆放或倾倒河道。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
配合单位:新罗区政府
3、加强河道卫生保洁。对城区内河岸两侧杂草及影响河道景观的河床杂草、淤泥、截污沟上菜地进行全面清除。落实上游乡镇(街道)河道卫生保洁责任制度,加强河道监管。
完成时限:2007年4月25日
责任单位:新罗区政府、市水利局、龙津净水公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新罗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综合整治龙津河直接关系到中心城市的形象,关系到良好投资环境的构筑,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大龙津河综合整治刻不容缓。市、区直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龙津河综合整治工作,本着执政为民的思想把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委宣传部、闽西日报社、有线电视台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大“保护龙津河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宣传力度,通过开辟宣传栏、访谈和对治理工作的跟踪报道等形式,分阶段进行专题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自律意识,使保护龙津河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3、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结合部门任务与工作职责,提出整治细化工作措施并严格落实。要严格实行“一把手”工程,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督促、亲自检查治污工作;要严格奖惩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治理责任,建立“领导抓,抓领导,层层抓,抓层层”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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